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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
中國檢察網公開了一則案件起訴書
柳州一名93年的本科大學生
因販毒被逮捕起訴
被告人陳某某,男,1993年出生,漢族,大學本科文化,自由職業,柳州市柳北區人。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來賓市武宣縣警方逮捕,目前羈押於武宣縣看守所。1.2020年8月19日下午15時許,吸毒人員鄒某某聯繫陳某某購買2包毒品氯胺酮(俗稱「K粉」),陳某某以每包400元的價格跟覃某某購買了2包毒品氯胺酮後,在柳州市柳宗元雕像附近,把2包毒品氯胺酮以900元的價格賣給鄒某某。
2.2020年8月22日晚上20時30分許,吸毒人員鄒某某聯繫陳某某購買1包毒品氯胺酮,並通過微信轉帳450元給陳某某。陳某某收到錢後聯繫覃某某,讓覃某某把1包毒品氯胺酮放在柳州市魚峰區天山路一個便利店旁邊一部電單車上。覃某某把毒品放好後,拍視頻把位置發給陳某某,之後陳某某轉發給鄒某某。鄒某某按陳某某發的視頻拿到毒品,然後陳某某通過微信轉帳400元給覃某某。
(網絡配圖)
3.2020年8月28日下午16時許,吸毒人員鄒某某聯繫陳某某購買3包毒品氯胺酮,陳某某到覃某某住的小區,以1200元的價格跟覃某某購買了3包毒品氯胺酮,之後到柳州市柳宗元雕像附近以1350元的價格給鄒某某。
2020年10月10日,陳某某被武宣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0月29日,經檢察機關批准被執行逮捕。
(網絡配圖)
本案由武宣縣公安局偵查終結
日前,經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
來賓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陳某某涉嫌販賣毒品罪
將本案交由武宣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被告人陳某某明知是毒品而販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陳某某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從寬處理。
毒品帶給家庭社會不可磨滅的傷痛,
一旦涉毒違法必會付出代價,
希望小夥伴們都能以此為誡,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來源:柳州晚報 武宣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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