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10鐘左右;人民路縣人民醫院附近;本人駕駛三輪電瓶車在熙熙攘攘的人民路縣醫院段向古塔路去;後面一輛四輪電瓶計程車幾次按喇叭示意超車。因為前面有車,人當道,我讓道的餘地幾乎沒有;而且,即使我讓道,後車也僅僅是多前進一個車位;所以,我就沒有理睬後車那令人心煩的喇叭叫聲。
然而,在三次示意而我沒有讓道後,後面那輛計程車竟然從後面硬擠上前來,其車前右角剮蹭到我的電瓶車後左角,發出碰撞聲;我立即停下;而那個計程車司機也下來查看。因為剮蹭並不嚴重,只不過車皮油漆被刮掉一點,所以,我就打算各自離開算了。但是,那個體重至少有300斤,肥頭大耳的計程車駕駛員卻不幹,要求我賠償他的損失。我給他說到:「我的車在前;是你來撞到我的,你沒有理由要求我賠償;我不找你賠償,就是我大方了」。
或許是我的態度平和,那個肥頭大耳的計程車司機竟然吼道:「老子今天要揍你」;說完,他一手拔去我的電瓶車鑰匙。我怒不可遏,上前左手揪住他的衣領;右手緊握拳頭,只等他先動手,就給與適當還擊。
周圍的行人有人上前來勸解;那個肥頭大耳的司機也沒有動手。這時,一直在旁邊看到事件經過的一個交警說到:「不要拉,讓他們打」!
我感覺有些詫異;心想:看熱鬧的真是不嫌事大;而且,這個肥佬肯定經不住我一拳重擊,一旦我一拳打去,他極有可能倒地;那時我肯定惹上麻煩了;所以,我就給肥佬說到:「只有交警可以收我的鑰匙;你把鑰匙還我;否則,後果你承擔」。
這時,那個交警才對肥佬說到:「事情經過我一直在旁邊看得一清二楚;前車是在直行;人家沒有讓道,不管什麼理由,你都不能去硬擠;而且你的車也僅僅是掉了點油漆,損失不大。你快把鑰匙還給人家」。
聽到交警的話,那個肥佬才不得不將鑰匙還給我;後我就離開了這熙熙攘攘的路段。
回頭細想:肉多體重並不一定會打架;但打架萬萬不可,民事糾紛,法律重在結果,打輸了要住院,打贏了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