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觀平安拉薩,民警在你手邊——
夜間
當你在路上愉快地開著車
冷不防從前方突然迸出一束刺眼的強光
你的反映一定是這樣的:
(來源網絡)
強光過後,眼前一片暗影
分分鐘感覺眼睛要瞎!
近期,尼木縣公安局民警查獲多起非法安裝強光燈的交通違法行為。對於這種損人利己的非法改裝,蜀黍們表示真的不能忍!嚴厲批評教育後,依法進行了處理,並責令當場拆除強光燈予以收繳。
現場,民警問及為什麼要安裝強光燈時,司機們回答:「擔心夜間行車看不清路況,所以加裝了,不知道這是違法行為。」
告訴你:這不僅違法
而且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對於這種非法加裝強光燈具裝置的行為,一經查獲將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司機處以200元罰款,並責令當場整改。
夜間這樣刺眼的燈光
對於路上的其他駕駛員來說
簡直就是災難!
不信?體會一下刺眼的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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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樣,夜間會車時開遠光燈,不僅違法,而且更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來源網絡)
夜間會車時
對面來車沒有及時關閉遠光燈
那麼你視線正前方,將是白茫茫的一片!
啥也看不見!
(來源網絡)
你可能會在行駛途中,突然看到行人
但已來不及剎車
(來源網絡)
這不是恐怖片!
而是真真切切發生在我們身邊的
交通事故!
根本來不及反應!
(來源網絡)
被對面的遠光燈,閃晃了自己的眼睛
瞬間致盲!
等看到行人再踩剎車
卻為時已晚
(來源網絡)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照明較好的城區不宜使用遠光燈,並對夜間行車不能使用遠光燈的幾種情況作出明確規定:
•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不能使用遠光燈。
•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 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 夜間超車時,應遠近光燈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車輛。
• 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夜間行車
無論是加裝強光燈
或是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
都是一種自私自利的行為
我們要文明規範、守法使用行車燈
做一名自律的好司機
編輯:杜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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