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9日早晨6點左右,2017年宿松縣7.31陳漢殺人案案犯餘豔煌在宿松縣殯儀館附近驗明正身後,被以注射形式執行死刑。
2017年7月31日下午5:40左右,陳漢鄉大明村發生一起兇殺案,一女子在一民房內被殺。
據當地村民稱:被殺女子鄭某,宿松縣涼亭鎮人。餘豔煌是本村村民,常年在外做縫紉工,一般不回家。2014年,已經結婚的餘豔煌與鄭某結識,並同居在一起,共同生育了一個小孩。由於二人年齡上的差距較大,遭到鄭某父母的反對,後又因孩子的撫養問題導致矛盾升級。
2017年7月31日,餘豔煌乘計程車將鄭某及孩子接往其母親墳前燒香。燒完香後,餘豔煌在老家再次因孩子撫養問題與鄭某引發爭執,便心生殺機,以暴力手段阻止鄭某逃離,持水果刀朝鄭某頸部割兩刀後逃離現場。
案發後,公安機關迅速趕到事發現場,發現鄭某已經死亡,而餘豔煌卻不見蹤影。為了避免再次發生意外,民警立即對案發現場進行封鎖。同時,主動與村委會,餘豔煌的親屬取得聯繫,希望餘豔煌的家人一塊進行搜尋,同時儘快與其取得聯繫,勸其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當晚9:30左右,躲至太湖境內山林裡的餘豔煌在其親屬的勸導下投案。
2017年8月,宿松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餘豔煌批准逮捕。
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餘豔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餘不服提出上訴,安慶中院依法報送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經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處餘豔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9年11月19日,餘豔煌因犯故意殺人罪,在宿松縣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