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臺灣男子自入境澳門起便被警方盯上,司警跟隨到黑沙環一個單位,發現屋內有大量電訊網絡設備……
臺灣電騙集團在澳租用北區單位,利用GOIP設備和內地電訊網絡針對內地居民實施「公檢法」詐騙。司警年初與珠海警方情報交流期間,揭發事件並聯手偵查,至前日在得勝馬路截獲一名集團骨幹,於黑沙環區搜獲一批電騙設備,估計集團運作半年,涉及騙款超過350萬人民幣。
被捕嫌犯姓陳、男性、34歲,臺灣居民,報稱無業。涉嫌觸犯犯罪集團及相當巨額詐騙罪,被移交檢察院跟進。司警局年初透過情報通報機制與珠海市公安局進行交流情報,發現有跨境犯罪集團於澳門租用一住宅單位放置「GOIP設備」,用作詐騙電話運作中心。
上月21日,司警發現集團一名負責裝置及維護「GOIP設備」的骨幹成員入境澳門,並監視目標人物行蹤。直至前日陳某完成14日醫學隔離,併到黑沙環區一個懷疑詐騙電話運作中心維護電詐設備,司警人員一直跟蹤,同日於得勝馬路一帶截獲疑犯。並於上述單位搜獲正在運作的2部「GOIP設備」、4個路由器、1個Wi-Fi發射器、1個智能插座、1個網絡監控鏡頭。
據調查所得,涉案犯罪集團主要由臺灣居民組成,且有非常細密分工,集團在當地招募成員,並安排成員來澳物色合適單位,以及申請網際網路服務。事前工作完成後,便會安排骨幹成員到租用單位安裝「GOIP設備」,遙距控制「GOIP設備」,製造該詐騙電話為內地所撥出的假象,藉此逃避偵查。到目前為止,涉案集團以「公檢法」方式利用相關設備合共發出448,000多個詐騙電話,平均每日發出2,000多個詐騙電話,當中至少涉及29宗內地的電話詐騙案件,涉及金額不少於350萬元人民幣,警方相信集團運作超過6個月。
調查期間,陳某聲稱對案件並不知情,亦不知道設備為電話詐騙裝置。但承認受聘集團來澳設置或維護設備,每次可得到至少50,000臺幣報酬,加入至今至少收取200,000元臺幣報酬。警方以犯罪集團及相當巨額詐騙罪,將陳某移交檢察院跟進,並調查集團是否涉及針對本澳居民的電話詐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