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長沙訊 明知自己被列為「失信人員」,無法乘坐高鐵和飛機,卻冒用他人身份證購買高鐵票,並試圖進站乘車。近日,一名「失信人員」在汨羅東站檢票進站時被長沙鐵路公安處汨羅東站派出所當場查獲。
2021年1月1日11時10分許,汨羅東所執勤民警正在進站口維護旅客乘降秩序,發現一年輕女性在實名制驗證閘機面前刷驗多次,均顯示認證失敗。執勤民警便上前協助,經查看,發現女子使用的陳某身份證照片與其本人相差甚遠。
幾經問詢下,該名女子坦言,自己叫黃某晶,是借用了朋友陳某的身份證購票進站。民警立即將黃某晶口頭傳喚至汨羅東站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黃某晶由於前夫債務糾紛被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人員。黃某晶本想利用元旦假期返回廣州看兒子,但購買高鐵票時發現自己身份證被限制。便心生一計,找朋友陳某借用身份證購買往返車票,並在1月1日前往汨羅東站乘車。
卻不曾想到,她這點「小聰明」在智能化的高鐵車站和民警面前無所遁形。目前,黃某晶因涉嫌冒用居民身份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已被長鐵警方處以行政處罰,出借身份證的陳某也將面臨行政處罰。
鐵警提醒廣大旅客,冒用他人身份證是違法行為,乘車時如果忘記攜帶或遺失,可在車站辦理臨時身份證明。如果是被納入「黑名單」的失信被執行人,應儘快處理失信行為,不要以身犯險。
通訊員羅帥 宋立裡 瀟湘晨報記者滿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