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從架構上有總論和分論兩部分。總論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它的大腦和靈魂,即第一章概述和第二章基本原則;第二部分是從第三章到第十章,是貫穿於刑訴法骨骼之間的血肉和經絡部分。
第三章國家專門機關和參與人,注意機關公檢法的性質和上下級組織體系,人把握好訴訟參與人分為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各包含哪些人,以及要比較好法定代理人和訴訟代理人,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證人和鑑定人的區別;第四章管轄,把握好兩條主線,一條是立案管轄,就是公檢法誰來立案,公檢法發生競合怎麼辦,以及審判管轄,它包含級別管轄、地區管轄、指定管轄、移送管轄等;第五章迴避,把握好迴避的適用人員,迴避的理由,迴避的時間,迴避的種類,迴避的程序等,第六章辯護和代理,最為重點的在於辯護,首先把握好有效辯護,另外要把握好三種辯護,自行辯護,委託辯護,法律援助辯護,此外把握好辯護人的人數以及辯護人的範圍,這章最核心的是辯護人的權利和義務,辯護人的權利把握好審前階段要保護辯護人的閱卷權,會見通信權,調查取證權;審判階段保證控辯雙方平等對抗,以及律師如果權利遭到侵害,該怎麼進行維權;學了權利之後還學了兩個義務,一是法定情形及時告知無罪,另一個是法定情形及時揭發檢舉;此外還學習了拒絕辯護。第七章刑事證據,兩條主線,一條叫證據,一條叫證明。證據要把握好證據的概念和屬性,證據的種類和分類,證據的原則和一系列的證據規則,以及各種證據怎麼進行審查判斷;證明裡把握三個點,分別是證明對象,證明責任和證明標準。第八章強制措施,把握兩個重點,我國由輕到重一共五個強制措施,分別是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和逮捕,除了這五個措施以外,還有個重要的制度需要把握,就是羈押必要性審查。第九章附帶民事訴訟,哪些人可以啟動,以及具體的審判程序。第十章是期間、送達。
分論部分包含兩大塊內容,第一大塊是立案,偵察,起訴,審判,執行,各訴訟階段,是刑訴最基本的骨骼和骨架。第二塊是刑訴的四個特別程序,是刑訴的四個腳丫,分別是未成年人,刑事和解,財產沒收,精神病,強制醫療,24章涉外。
帶著這些邏輯在學習中不斷填充知識。
以上學習筆記根據左寧老師講課有關內容整理、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