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逢年過節"都是什麼節? 哪些福利可以有?

2021-02-22 人民網

年終歲尾,你是不是老早就翹首期盼著單位能發些福利?

9日,全國總工會就員工福利發放的相關規定做出明確解釋:會費組織看電影、春秋遊等活動,均屬於合理範疇。

去年7月,全國總工會下發了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利用資金。

補充通知還規定,基層工會可以逢年過節向全體員工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中華全國總工會宣教部部長王曉峰表示,不應該把中央要求從嚴治黨、落實八項規定等措施與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相對立,難點在於具體操作層面並不好掌握,所以這次又發了補充通知。「全國各地的情況不一樣,各個部門的情況更是千差萬別,在落實方面可能會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我們一方面注意搜集,帶有共性的問題我們將進行研究。總的來講中央的精神還是為了讓廣大人民過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這一點是很關鍵的。」

王曉峰在會上同時指出,在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形勢下,對於廣大勞動者素質提升又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別是現在職工隊伍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80、90後逐漸佔據主體,未來各級工會要加強對青年職工培訓。「對於這些青年職工如何加強培訓,如何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來提高他們的素質,來提高他們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的能力,我認為是當前各級工會組織和各企業所面臨的一個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逢年過節」都是什麼節?

《補充通知》首次明確「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7個法定節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

哪些福利,職工可以有?

去年7月,全總下發了《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合理有效使用資金,制止奢侈浪費。但各地基層工會對於逢年過節如何發放員工福利,存在一些疑問。全總對於相關的《補充通知》做了詳細解釋。《通知》規定:

基層工會可以用會費組織觀看電影、開展集體活動,但活動應控制在單位所在城市,並做到當日往返;

可以利用會費向過生日的員工贈送蛋糕等慰問品;

「逢年過節」可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以及生活必需用品等。關於「少量」的標準,由省級工會根據各地實際確定。

所以,下面這些福利,職工是可以有的——

但這些開支,不能有

1、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2、違規濫發津貼、補貼、獎金

3、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4、違規設立「小金庫」

5、將工會帳戶併入單位行政帳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綜合人民日報、國際在線消息)

實習生丨李瑩瑩

編輯丨楊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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