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門教又稱「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是美國人約 瑟 • 史 密 斯(Joseph Smith, 1806-1844) 於1830 年創立的。他自稱天使曾向他顯現,指示他找到《摩門經》,並翻譯成為英文。
A. 摩門教在信仰上的錯誤
1. 不信三位一體真神—摩門教不相信聖子、聖父、聖靈有同樣的屬性,是同一位真神。他們用「神格」代替「三位一體」的啟示。
2. 不信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若對他的認識稍有偏差,整個救恩的基礎就會動搖(羅 1:3–4)。
3. 否認因信稱義—摩門教認為遵守他們的聖禮、洗禮及行善是得救的條件。他們在耶穌基督的救贖上再加上「對福音的律法和教儀的服從」:接受福音=信心+悔改+洗禮+按手。
4. 認為《摩門經》與聖經具同等權威—摩門教甚至把《摩門經》看得比聖經的地位還高,更宣稱神不斷給他們新的啟示。
5. 崇拜領袖—摩門教認為現在仍有先知和使徒,而且像古時的一樣有崇高地位。摩門教就是由他們來帶領的。他們的先知是最高領袖,號稱可以從神得到直接的啟示。
6. 認為自己的教會是唯一復興的教會—摩門教認為,教會聖職權柄已經在 4 世紀消失;雖然福音還在傳播,但教會已經失去了施洗、按立聖職的權柄。真正的教會已經沒有了。約瑟 • 史密斯卻重新從施洗約翰和使徒獲得了聖職的權柄。
7. 曾經提倡多妻制—摩門教最早期的創辦人和領袖都鼓勵多妻制,他們自己都有超過一個以上的妻子。雖然多妻制在美國政府的壓力下被禁止,但在摩門教的經典中,還保持著多妻制的條文。
B. 摩門教的傳教方式
1. 摩門教注重傳教,因此他們的教會在不到兩百年間有很快的增長,遍布世界各地。傳教的方式是以兩個年輕人一組,受訓後到世界各地去傳教。
2. 摩門教重視向中國人傳教。他們派出傳教士,刻苦學習中文,然後向海外的華人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