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去年夏天,一名攜帶嬰兒車的男性乘客在登上公交車後,聲稱由於司機行為不當而造成了他150000福林的損失。然而事實上,在這半年多的調查中,司機一直都是受害者。
司機約瑟夫(József)表示說:「當那名男性乘客上車的時候,我看到他並沒有選擇正確的門上車,隨後我向他表示給嬰兒車上車的門會正常的打開和關閉。」他還表示說:「我從來沒有想過在那天我會被警察帶走,大約六點的時候,有兩名警察在車庫等我,而半個小時後我就坐在了警察局裡,他們站在我的旁邊看著我,仿佛我就是一個罪犯,然後他們把我帶到了一個小房間裡,我被迫在警察局裡呆了四個多小時。」
而在第二天,約瑟夫重新開始工作的時候,他能夠獲得公交車的安全記錄儀上的視頻錄像。視頻證明了他的清白:當門打開時,視頻充滿了光線,關上門後,那個人仍然在門口,沒有任何一個細節表明司機以及公交汽車會傷害到嬰兒車,該名乘客可能沒有想到汽車上的攝像機是全程處於工作狀態,所以他自導自演的這場希望能夠得到賠償的「戲」完全是徒勞的。如今布達佩斯的新型公共汽車,就算是兩扇門中飛過了一隻蚊子,它也會立刻打開。
案件結束後,約瑟夫向檢察官辦公室投訴到,他希望誹謗他的人可以受到譴責,並且他覺得警察在這期案件中沒有對他負責,他想讓負責整個案件過程的警察向他道歉。
按照規定,如果在公車行程中發生任何事故,司機會立即停車,並且如果出現了人身傷害的情況,一定要及時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