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是最好的春藥。
茉莉的男友向她求婚時,給了她一個加大號的浪漫,花了5.5萬,在報紙上買下半版廣告,寫下愛的誓言:「我愛你,依然,始終,永遠。」當時周圍眾女生驚羨萬狀,恨不能替換了茉莉,自己上。
只是,半年之後,茉莉額頭上頂著一塊紗布去上班。新婚的丈夫偷情,被她捉姦在床,丈夫惱羞成怒,揍了她。
這男人的「永遠」也太短了點兒吧。
認識一青年才俊,是圈內公認的情聖。上中學的時候,為了追到班花,他把情書做成手繪本,做工之精美,用心之誠懇,直接PK掉了另外三個情敵。大學的時候,他膽兒更肥了,直接追校花,玩兒的是光影塗鴉,場面夠大,全校轟動,連當地報社都來採訪他了,一舉把校花追到手。
跟校花結婚之後,他每天發給老婆一條簡訊,全是肉麻情話,諸如:老婆,今天開車路過一家商店的櫥窗,有一隻洋娃娃,長得好像你,那麼精緻、那麼唯美,我慶幸今生遇見了你。他老婆一直以為自己活在韓劇裡。
有一次喝高了,玩兒真心話遊戲。青年才俊說,其實,他的肉麻簡訊一直是群發的,除了他老婆,他還發給另外三個情人,她們也以為自己活在韓劇裡。「女人嘛,帶她們去鼓浪嶼、麗江、馬爾地夫這些浪漫去處,氛圍都特別催情,一趟旅行下來,她們就比狗還忠實了,不過,煩的就是狗不會老是問你,是不是一輩子只愛她一個。」
這青年才俊有多渣,暫且不論。我想說的是,女人們常常搞錯一點,你以為男人搞這些浪漫的招數,對你用的是感情,其實人家用的只是技術而已。他或許不是因為用情太深,而是因為急功近利,只想用一些快速的手段,把你哄上床,跟每天持之以恆地付出相比,玫瑰、情話、燭光晚餐多省事兒、多高效啊。
所以每一次,看到新聞裡什麼驚天動地式的求婚,我就保持了出奇的冷靜,重點不是求婚時有多酷炫,而是婚後是否始終如一。
去美國出差的時候,同行有一位商務男士,沉默寡言,無趣透頂,活像一段呆木頭。其他男士結伴去看脫衣舞表演,只有他認真地問另一個女生:你剛才說旁邊那家商場,有個牌子的鞋特別好穿是嗎?我想給老婆買一雙好走路的鞋。然後他就一頭扎入商場,選鞋去了。
第二天,吃貨導遊帶我們去了一家超級正宗的海鮮餐廳,每個人都沉浸在大龍蝦中無法自拔。只有呆木頭先生,認真地給餐牌拍了照,我問他幹嗎,他說,要記下這家店的名字,下次帶老婆來吃。
這才是情聖,好嗎?愛一個人,不一定非要譁眾取寵、驚天動地,而是他每時每刻都會自然地想到你。他不會說什麼肉麻情話,但他踏踏實實地為你做好每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兒。
愛,不過就是一個個細節。
一個男人真的愛你,他的一舉一動都會因你的需要而轉移。他無須刻意玩兒什麼花招兒,秀什麼技巧,他的愛,歷久彌新。
一個女性朋友跟我抱怨,說她老公一點兒都不懂浪漫,連結婚紀念日都不知道送她一束玫瑰。我當場就怒了:你已經賺大了好嗎?——她老公清楚地記得她的例假周期,所以每個月都會提前給她煲好鯽魚湯;因為她對保險套敏感,所以她生了寶寶後,老公主動去做了結紮……比起這些,玫瑰算什麼呢。
只有為你量身定做的浪漫,才是最高級的浪漫。所謂巧克力、玫瑰、鑽石,不過是世俗的認定、商家的營銷、旁人的推崇而已,你真心喜歡嗎?我承認,我老了,連情人節都不屑過了。為什麼要別人規定我哪天該特別恩愛?還要傻兮兮地出門,用規定動作來證明甚至是炫耀我有人愛?
更何況,我對那种放煙火、看星星、沙灘上寫「I love you」的童話式浪漫已經無感了,甚至覺得特別傻。
我喜歡的,反而是雞毛蒜皮、婆婆媽媽的小體貼。不能上升到柴米油鹽的浪漫都不是真浪漫。
挺喜歡網上那個小故事:看見一對情侶吵架,女孩發脾氣甩包走了,衝出去不遠,腳步慢下來走幾步就回頭看。那男的也不著急,撿起包在後面慢慢走。路過一個煎餅攤,男的停了下來,對著女孩大聲喊:你要加幾個雞蛋?不遠處回答:倆……
這就是浪漫的最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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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咪蒙,國民勵志女作家以及國民肥胖女作家,新書《我喜歡這個「功利」的世界》已上市。微博@咪蒙 ,微信公眾號「咪蒙」 ID:mimeng7)
主 編丨鄧志慧 編 輯丨翟巧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