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省市場監管禁塑工作暨培訓會上通報海南鑫匯諾包裝製品有限公司、澄邁縣純塑塑料製品有限公司、海南創佳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口龍華盛華貿易經銷部,生產銷售偽造「中國環境標誌」的一次性塑料製品的違法情況,海南鑫匯諾包裝有限公司被擬作出100萬元處罰,其餘3家企業被立案調查處理。
海南鑫匯諾包裝製品有限公司被擬罰100萬元
近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開展一次性塑料製品檢查中,於海南椰海糧油市場發現有商戶使用海南鑫匯諾包裝製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降解環保」塑膠袋上標有「澱粉生物基」字樣。相關執法人員觀察發現,從塑膠袋質感初步判斷,這些袋子應屬於普通塑料製品,達不到降解標準。
10月10日,執法人員對位於海口市秀英區金鹿工業園的海南鑫匯諾包裝製品有限公司生產場地進行檢查,發現海南鑫匯諾包裝製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3款一次性塑膠袋的袋身均標有「中國環境標誌」字樣和圖標,另有1款塑膠袋標有「全降解塑膠袋,降解率100%」字樣。在現場,執法人員查封問題塑膠袋共計7600個。
後經查明,海南鑫匯諾包裝製品有限公司在生產銷售一次性塑料製品過程中,未獲得《中國環境標誌產品認證書》,也未取得中環聯合認證中心的認證和備案,擅自將標註有「中國環境標誌」字樣和圖標標註在自己生產的一次性塑料製品上;且實際生產用的原料成分為「線型低密度聚乙烯樹脂」,屬不可降解材料,但卻在其塑料產品上標註「澱粉生物基環保袋」,存在嚴重的虛假宣傳和虛假誤導行為。
據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在我省出臺《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規定》,全省即將開展禁塑工作之際,海南鑫匯諾包裝製品有限公司假冒環保認證標誌,偽造可降解環保塑料製品的行為惡劣,情節嚴重,目前,該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擬對海南鑫匯諾包裝製品有限公司作出100萬元的頂格處罰。
澄邁縣純塑塑料製品有限公司被查處
11月3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位于澄邁縣瑞溪鎮上瓊村的澄邁縣純塑塑料製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在車間內,執法人員發現數十圈塑膠袋原料堆放在地上,生產車間內共有7臺吹膜機,其中6臺機器正在生產一次性塑膠袋;切割機7臺中,1至6號機器正在正常生產。執法人員留意到,現場已經加工印製好生產一次性塑膠袋分有紅色、黃色等6種規格,大小不一,但袋子上均印有「純塑環保購物袋」「中國環境標誌」等字樣,以及產品執行標準。
經執法人員現場清點,6種規格的塑膠袋共計322960個,經了解,每種規格的塑膠袋售價在1~2.4元/扎不等。對現場發現的塑料成品,該公司相關負責人現場無法提供「中國環境標誌」認證證書。因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澄邁縣純塑塑料製品有限公司予以立案調查處理。
經調查,澄邁縣純塑塑料製品有限公司主要經營生物基材料製造、銷售;塑料製造銷售等,於2015年12月開始生產銷售一次性環保塑膠袋產品,共有6種規格。通過按照客戶訂單生產後,在省內銷售。針對一次性塑膠袋袋身上標註「中國環境標誌」認證的字樣,澄邁縣純塑塑料製品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無法提供認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