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
廣大居民朋友們:
燃放煙花爆竹是我們春節和喜慶活動期間的傳統習俗,但燃放煙花爆竹不僅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而且還會嚴重汙染空氣,危害廣大居民的身體健康。
為使我們的環境更加清潔,空氣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特向廣大居民發出如下倡議:
一、做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在主城區,要積極宣講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勸說帶動家人和朋友們不買、不放煙花爆竹。要大力宣傳煙花爆竹禁止、限制燃放的相關規定,做到家喻戶曉。
二、做禁限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少放或不放迎新炮、開業炮、祭車炮等,使用電子鞭炮、鮮花或播放喜慶音樂等方式代替,努力在全縣形成文明喜慶的過節新習俗,堅決做到不在限放區域禁止燃放時間和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三、做禁限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禁限放煙花爆竹人人有責,要敢於向周圍違反禁限放煙花爆竹規定的行為說「不」,若發現違反禁限放規定行為,請撥打舉報電話110。
全縣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自覺帶頭不燃放煙花爆竹,全縣人民群眾積極響應倡議,嚴格遵守禁限放通告中的禁限放規定,讓我們以實際行動助力「綠色發展」,共建共享富裕文明和諧美麗新沂水!
祝全縣人民新春愉快、身體健康、闔家歡樂、萬事如意!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