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唐俊
記者 | 唐俊
近日澎湃新聞刊發報導,指出上了「限制高消費」名單的老賴,仍能購買高鐵票和機票,其背後是一門隱形的生意。
報導稱,只需提供身份證或護照,加上兩三百元至上千元不等的手續費,即可通過「特殊渠道」為限高人員購買有效高鐵票和機票。
所謂限制高消費,是指法院在宣判後,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對其採取的限制高消費措施,包括限制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但並不限制普速火車和非高鐵動車二等座。
界面新聞記者查詢QQ群、百度貼吧等社交渠道發現,確實有相當數量的人群,在諮詢如何為限高人員購買高鐵票和機票。在這些群組中,就混雜著可以提供票務預訂的「黃牛」。
記者聯繫到其中一位售票者,該人士表示「幹這行的」、「包用」,並對一張機票收取380元的服務費,高鐵票服務費每張300元。該人士稱,通過身份證和護照都可以買票,用護照的話服務費可以便宜20元。
實際上,限高人員乘坐飛機和高鐵的現象一直存在。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就有多份違反限高令乘坐飛機或高鐵的判決書。
比如江西省崇仁縣人民法院2019年6月發布的判決書顯示,崇仁縣人民法院對樓明偉下達限制高消費令,樓明偉在收到限制高消費令後仍頻繁乘坐飛機。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陽明區人民法院2019年12月的一份判決書也提到,被告人王某某,在明知已被限制高消費的情況下,乘飛機、高鐵出行,在被司法拘留後,仍多次乘坐飛機、高鐵出行。
按照規定,限制高消費人員信息會傳送到民航和鐵路系統,這些人群無法購買機票或高鐵票。但為何限高人員還是能夠買到機票和高鐵票?
護照是其中一個漏洞。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一則判決書提到,2017年8月對李嘗膽下達限制高消費令,但他此後持護照多次乘坐飛機前往珠海、成都等地。
前幾年由於限高人員的護照信息沒有被納入監管,不少人抓住此漏洞乘飛機高鐵。不過現在系統已逐步完善,限高個人很難再通過護照乘機。
另外據澎湃新聞報導,民航或鐵路內部人員也是一種渠道,但具體使用了何種方法給限高人群購票並未明晰。也有一些「黃牛」在境外訂票網站上為限高人員訂票,以繞過國內的限高人員資料庫。
一些不正規的代售點還利用虛假軍人保障卡,為限高人群購票。據齊魯網報導,2019年12月,青島鐵路公安偵破一起案件,某票務公司6個代售點的工作人員,利用軍人保障卡違規售票,共協助63名限制高消費失信人員購票569張。
雖然限高人員通過各種渠道購買到機票或者高鐵票,短暫方便了出行,但違法行為如被發現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根據最高法規定,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令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上述案件中的李嘗膽,就因故意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被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拘留了十五日。還有一些人由於其他疊加因素,被判處了1-2年的有期徒刑。
為限高人員提供票務的「黃牛」,則面臨更嚴格的處罰。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對界面新聞分析,雖不清楚「黃牛」的具體購票方法,但如果修改、篡改了中航信系統中的數據,其行為涉嫌構成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付建分析,「黃牛」幫助被執行人不履行判決和裁定,其行為也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共犯。根據《刑法》的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