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8醫政醫管局發布了《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0年版)的通知》(國衛醫發〔2020〕26號)。對醫院來說,這是2020年最後一個重磅信息,也是所有醫院管理者和醫務人員需要高度重視和學習的內容,這關係到醫院的切身利益。
等級醫院評審,已經成為現代醫院管理的重要抓手,通過等級醫院評審也大大的促進了醫院科學管理的水平,提高了醫療質量安全。我國的等級醫院評審經歷了幾輪,已經比較成熟。每一版評審標準都有較大的提升和改進,2011版的標準,從2017年就開始做調整,一直等到如今公布了最新的評審標準,意味著新的等級醫院評審將會採用新的標準,有更多新的變化。
1994年發布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醫療機構評審制度」,在法規層面將醫院評審工作制度固定下來。
1995年,原衛生部發布《醫療機構評審辦法》,確定了醫療機構評審的基本原則、方法和程序,開展醫療機構評審工作。
2011年制定發布《醫院評審暫行辦法》和《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2011年版)》。
2020年制定發布了《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0年版)的通知(國衛醫發〔2020〕26號)》。
(《衛生部關於印發<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2011年版)>的通知》(衛醫管發〔2011〕33號)、《衛生部關於印發心血管病等三級專科醫院評審標準(2011年版)的通知》(衛醫管發〔2011〕79號)、《衛生部關於印發傳染病等三級專科醫院評審標準(2011年版)的通知》(衛醫管發〔2012〕16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廢止。)
2020版等級醫院評審標準有重大變化:
以等級醫院評審標準為指引,將引導醫療機構重視日常質量管理和績效,減少突擊迎檢行為;儘量減少主觀偏倚,增強評審結果的客觀性。指導各地由以現場檢查、主觀定性、集中檢查為主的評審形式轉向以日常監測、客觀指標、現場檢查、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評審工作模式。增加了分級診療體系建設、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等改革要求,增加了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要求。2020版標準分為3個部分101節,448條標準和監測指標,《標準》現場檢查部分共24節183條,較2011年版標準的66節354條有大幅度壓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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