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網絡中跳出辱警辱黨乃至支持臺獨的六大賤客。
然而,網絡空間並非法外之地,當上述人員的惡劣行為紛紛被網友舉報後,警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逐一擒獲。
消息一出,引發無數網友點讚,舉國歡慶高呼:維護法律權威,就得這麼幹!
一、21日辱罵綠皮大哥馬某某,因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7天 ,他被依法處理的消息發布後,公安部轉發!
二、陳某,江西人,網名lukehcen0,因侮辱犧牲民警被廣州公安機關查獲。消息發布後,公安部轉發!
三、趙某某,男,河南漯河迎福鋼板廠經理,年齡不詳。違法實事:在網上尋釁滋事,詆毀黨和人民警察,有微博和公眾號發布消息,透露他已被控制!
四、張某某,遼寧鐵嶺人,48歲,因交通違法被處罰而對警察不滿,辱罵大年初二犧牲的鐵嶺交警羅振波,因尋釁滋事被當地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0天。
五、長春社會姐,多次辱罵警察,雖先後改名逃避執法,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南寧警方發布通報,已將其抓獲,沒錯,是個男的!
六、辱黨辱警辱罵毛主席的「小滑他爸」,其違法事實包括辱警(曲玉權)、辱黨、支持臺毒等,他是幾大賤客中最賤的一個!
他的真實身份前天就已被曝光,看他微博這幾天未更新的樣子,應該鐵定被拿下了!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警方春節無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緝拿辱警者,為什麼?
如果大家仔細觀察他們的微博,會發現他們當中不僅有人辱警,還有人高調叫囂支持臺毒。
他們有人系因受法律懲罰,心懷不滿,發布辱警言論報復,有的則是暗藏禍心,高調推牆,甚至與日雜沆瀣一氣……
剛剛,美國公益組織Unity Tour已經在其官方網站上發起為曲玉權捐款紀念的活動了,美國人在紀念著我們的英雄,我們自己卻辱罵著我們的英雄,這荒唐背後,隱藏了什麼?
警察執法,可以監督,可以批評,但這種隨意辱罵侮辱英雄的網絡歪風邪氣,必須狠狠剎住,否則任其滋長不僅僅會損毀警察形象和執法權威,更會慢慢的吞噬掉我們民族對英雄的信仰!
看似幾起簡單的執法,維護的不僅僅是法律的權威,更是一個民族的希望和信仰!
唯有如此,人們才願意好意施惠,才有人願意在英雄的路上,繼續負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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