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和楊玲是高中同學,大學畢業後兩人因父母催促結婚而在一起,很快兩人便登記結婚確立了婚姻關係,在一起生活了兩年,雙方發現彼此的愛好不相同,性格也合不來,於是打算協議離婚,並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協議。那麼,兩人達成離婚協議後,離婚手續應該怎麼辦理?
根據我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我國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對於男女雙方而言是一種比較方便的離婚方式,相對於訴訟離婚而言,協議離婚所花費的時間和金錢都會較少一些,而且離婚時所籤訂的離婚協議也具有法律效力。
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且就子女撫養問題、財產分割問題達成協議的,雙方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以及雙方當事人共同籤署的離婚協議書直接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對於男女雙方的離婚申請經過審查認為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發給雙方離婚證,註銷結婚證,雙方在取得離婚證後,夫妻關係徹底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籤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噹噹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苑學寧,山東豪才律師事務所律師,具有SAC證券從業資格、AMAC基金從業資格,從事法律工作十餘年,擅長金融法律服務、債權糾紛、投資擔保、民商事訴訟等業務領域,秉承勤勉、敬業、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理念,盡職盡責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做新時代司法為民的好律師。
王瑞瑞,山東豪才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中共黨員,畢業於天津師範大學,法律碩士研究生,2017年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有在律所、法院、檢察院實習工作經驗,專業基礎紮實,熟悉民商事糾紛的辦理,受到客戶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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