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小夥伴都感覺,
過年越來越沒意思,
沒!有!年!味!
到底什麼是年味?
是電視裡放著春晚,
吃著熱氣騰騰的年夜飯,
一大家子圍爐夜話,
說著吉祥話開著逗趣的玩笑,
然後熱熱鬧鬧地放煙花!
放?煙?花???
近幾年,
大家表現的越來越好,
環保意識和安全意識都有很大的提升,
早就在打聽煙花爆竹的燃放規定了,
這不,規定來了——
邵武市人民政府
關於城區春節期間
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營造文明美麗、舒適祥和的節日環境,展現整潔靚麗、乾淨有序的城市形象,減少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環境汙染,預防燃放安全事故,順應市民的新嚮往,現就城區春節期間限制燃放煙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有規範化物業管理的小區由轄區街道辦事處負責,社區居委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在小區內指定煙花爆竹集中燃放點,並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
(二)無規範化物業管理的小區(老舊小區)由轄區街道辦事處負責,社區居委會指定煙花爆竹集中燃放點,並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
禁止在街道、社區指定的集中燃放區域以外的場所燃放煙花爆竹。
(一)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並按照燃放說明以正確、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二)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三)煙花爆竹燃放後,燃放人應當及時清理、安全處置煙花爆竹廢棄物。
(四)如遇空氣重度汙染,各煙花爆竹銷售點必須停止銷售,市民應自覺停止燃放煙花爆竹。
(五)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市城市管理局要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及街道開展巡查監督,加強對限制煙花爆竹燃放的宣傳教育,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進行勸阻引導。違反本通告規定,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責令停止燃放,並處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國家、集體或者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 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禁放煙花爆竹。
(二)公職人員應帶頭嚴格遵守本通告,提倡公職人員不燃放煙花爆竹。
(三)倡導全市企業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
本通告由市應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共同組織實施,其他有關職能部門按各自職責加強監督管理。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