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福建新消費
11月24日,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廈市監處[2020] 62號),廈門湖裡進勇中西醫結合診所涉嫌使用劣藥醋香附,被予以沒收違法所得12元的處罰。經查,廈門湖裡進勇中西醫結合診所分別於2019年3月22日、5月7日購進批次為20181101的醋香附各3kg,購進金額18元/kg,購進金額共計108元。該診所以20元/kg的價格使用,並於2019年7月16日前全部使用完畢,無庫存,使用收費金額與購進金額的差值為12元。
上述批次的醋香附經檢驗,符合《藥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九條第三款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應按劣藥論處。
依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廈門湖裡進勇中西醫結合診所予以沒收違法所得12元的處罰。
據百科介紹,香附,中藥名。為莎草科植物莎草的乾燥根莖,主治肝氣鬱滯,胸悶脅痛,胃病,腹痛;以及月經不調,痛經等病症。
醋香附:取香附片(粒),照醋炙法(將淨選或切制後的藥物,加入一定量的米醋拌炒的方法稱為醋炙法。)炒幹。(每香附粒100斤,用醋20斤)
來源/福建新消費、廈門市市場監管局
編輯/青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