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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卷宗699本
「線上+線下」兩地遠程庭審
判決書長達30餘萬字
2020年10月27日下午,科左中旗人民法院依法對劉文杰(綽號大肥)等3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劉文杰(綽號大肥)與其弟弟劉曉峰(綽號二肥)自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經營通遼至舍伯吐客運運輸,被薛光輝(綽號留住)發展並招入麾下。自1998年4月劉曉峰槍殺韓滿達案後,「大肥」和「二肥」在通遼地區名聲大噪。劉文杰因犯尋釁滋事罪、窩藏罪被原通遼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2001年劉文杰刑滿釋放後,開始拉攏兩勞釋放和社會閒散人員為其繼續從事客運工作。在時任科爾沁區運管所所長劉開宏的包庇、縱容下,接連強行收購相鄰線路運營權及車輛,經濟實力逐步壯大。2004年10月開始,劉文杰陸續成立三家大地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將安立偉、呼格吉樂圖、王海川、劉賀昌、李剛等人聚到公司,並利用其親屬劉傑、齊豔麗、邱景紅、王惠楓、齊鐵山等人管理公司,以公司式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為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完成資本積累奠定了堅實基礎。該組織成員通過暴力威脅、辱罵滋擾、心理強制等手段打擊競爭對手,多次有組織、有預謀的實施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肆意欺壓、殘害群眾,攫取不法經濟利益,非法控制科爾沁區及周邊交通運輸等領域,嚴重破壞交通運輸行業秩序及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秩序,在通遼地區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科左中旗人民法院綜合考慮劉文杰的累犯、立功、認罪認罰等情節,對被告人劉文杰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等16項罪名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有安立偉、呼格吉樂圖、王海川、劉傑等30名涉黑組織成員自願認罪認罰並籤字具結。綜合全案情節,考慮各被告人在黑社會性質組織中的地位、作用、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在具體實施犯罪時的參與程度、認罪悔罪態度及具有的法定、酌定量刑情節,分別判處十五年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並判處附加刑。其他4名被告人被判處相應刑罰。
宣判後,劉文杰等 30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服判。
來源:通遼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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