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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金寶山等13人涉黑案宣判,首犯獲刑20年!
12月15日,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金寶山等13人涉黑案件作出終審裁定,依法駁回金寶山等5人的上訴,維持原判。被告人金寶山在金港小貸公司成立和西蘭銀酒店用品工程開工後,陸續招攬被告人馬銳、明忠禮、宋玉坤、海軍、馬風成、馬彥寶、馬永軍、馬永義等人為工作人員,糾集在一起實施了多次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具備一定勢力影響和經濟基礎,且組織人員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於2016年演變為以被告人金寶山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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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世衡等23人涉黑案,公開宣判!
6月30日下午,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張世衡、顧漢德等23名被告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罪等10項罪名23起犯罪事實、5起違法事實,以張世衡、顧漢德為首的23名被告人全部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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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節吳傳斌等13人涉黑案二審宣判,組織、領導者獲刑23年!
近日,受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委託,大方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傳斌等13人涉黑案進行二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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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節13人涉黑案二審公開宣判
2020年9月24日受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委託畢節市七星關區人民法院對上訴人查某、張某等13人涉黑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庭審現場畢節市七星關區人民法院一審查明,被告人查某為獲取非法利益,自2013年12月刑滿釋放以來,以其朋友關係、地緣關係為紐帶,籠絡被告人張某、李高某等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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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杰(綽號:大肥)等35人涉黑案公開宣判!
月27日下午,科左中旗人民法院依法對劉文杰(綽號大肥)等3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自1998年4月劉曉峰槍殺韓滿達案後,「大肥」和「二肥」在通遼地區名聲大噪。劉文杰因犯尋釁滋事罪、窩藏罪被原通遼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2001年劉文杰刑滿釋放後,開始拉攏兩勞釋放和社會閒散人員為其繼續從事客運工作。在時任科爾沁區運管所所長劉開宏的包庇、縱容下,接連強行收購相鄰線路運營權及車輛,經濟實力逐步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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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吳忠郭金髮等52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2月13日上午,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郭金髮等52人涉黑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及各界群眾近200人旁聽了宣判。 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郭金髮2011年10月25日刑滿釋放後,拉攏被告人白明濤、馬亮、楊東發等多人,逐步形成了以郭金髮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郭金髮自稱該組織為「哈氏集團」,組織成員接受郭金髮的指揮並稱其為「哈哥」「大哥」,有組織地在吳忠市利通區及周邊地區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共計實施尋釁滋事17起,毆打23人,致10人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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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31人涉黑案宣判, 「肉霸」獲刑25年
12月26日,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付泉浪等31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招搖撞騙罪等,判處付泉浪、周黨生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以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判處付碧峰有期徒刑二十年,三人均被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2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個月,並處財產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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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柴桑法院:47人團夥涉黑案一審宣判,「黑老大」獲刑20年!
7月23日,柴桑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黃某訓等47人涉黑勢力犯罪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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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江等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2019年10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高江等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罪進行公開宣判。該案涉案被告人21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被告人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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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13人涉黑案宣判!首犯被判17年有期徒刑!
12月7日上午,虞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永城市劉傑等13人涉黑案進行公開宣判。劉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串通投標罪、盜竊罪、行賄罪、挪用資金罪、妨害作證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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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傑等13人涉黑案宣判 首犯被判17年有期徒刑
12月7日上午,虞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劉傑等13人涉黑案進行公開宣判。劉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串通投標罪、盜竊罪、行賄罪、挪用資金罪、妨害作證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四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並判處相應財產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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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一縣法院公開宣判納志東等33人涉黑一案
牟定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納志東等33人涉黑一案2020年4月22日,牟定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納志東等33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妨害作證罪一案依法公開宣判,對被告人納志東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搶劫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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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陳丁山等十三人涉黑一案二審宣判
2018年12月28日上午9時,二連浩特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陳丁山等13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一案。本案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錫林郭勒盟首起公開宣判的涉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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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被判20年!張金強等人涉黑案長治中院公開宣判
2020年6月29日,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金強等16名被告人涉黑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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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軍等人涉黑案二審宣判
↑ 向上滑動瀏覽全文近日,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馬軍等人涉黑案二審宣判。(2019年11月23日馬軍等人涉黑案一審庭審現場)馬軍等人涉黑案件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榆林地區兩級法院審理的又一起重大涉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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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宣判】馬興國等18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審宣判,最高獲刑25年
4月18日上午,銀川市賀蘭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馬興國等18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因被告人數較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通過遠程視頻庭審系統宣判。被告人馬興國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尋釁滋事罪、合同詐騙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等十項罪名,數罪併罰,被判處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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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國良等17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12月31日,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鄭國良等17人涉黑案,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等,數罪併罰,依法判處被告人鄭國良有期徒刑十九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6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部分並處財產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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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開陽法院:公開宣判兩起涉黑 「保護傘」案件
12月31日,開陽縣人民法院對兩起涉黑「保護傘」案件公開宣判,原貴州省普定縣公安局副局長趙剛及治安大隊長李劍分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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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了!通城李成等8人涉黑案宣判,最高判刑12年!
12月28日上午9時,李成、張國棟、吳亞洲等8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在通城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該案為黨中央今年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以來,通城縣打擊涉黑惡勢力的首起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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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以翔長眠金寶山,為方便粉絲緬懷不擾故人,父母決定單獨建墓園
11月27日高以翔在錄製節目中途昏厥倒地,從此再也沒有站起來了,直到如今很多人還是對他的離開無法釋懷,但也不得不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