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圖書館保存的一幅油畫,表現華盛頓從新澤西州特倫頓市過橋,準備前往紐約就任總統時,沿途受到熱情的女士們的歡迎。(國會圖書館)
四年一次,今年又是美國的大選年,要選舉總統副總統,全體眾議院議員和三分之一的參議院議員,以及大部分州長等地方官員和議會成員。從1776年的獨立宣言算起,美國建國已經有244個年頭,但是等到頒布憲法、建立三權分立架構,選舉總統要到1788年才開始。到上一次2016年,一共舉行了58次選舉,因為有的擔任過兩任或更多,所以一共只有44位美國總統。他們當中只有一人是無異議全票當選的,那就是第一屆總統喬治·華盛頓。
下面我們就來略微詳細地介紹一下1788-1789年的大選。
美國的總統選舉有點特殊,是所謂選舉人團制度,即先按照合格選民人數在全國所佔的比例,決定每個州有多少選舉人團的名額。大選時由合格選民一人一票選出各州的選舉人,由這些選舉人投票決定總統人選。剛開始的時候不像現在,有成形的黨派,總統副總統是一個黨派的搭檔,選舉人團只要選出一對搭檔,就搞定了總統副總統,而是每個選舉人需要投兩票,一票是選總統,另外一票選副總統。
在與英國打仗的獨立戰爭時期,美國的行政事務由各個殖民地參與的大陸會議和後來的邦聯國會掌管,包括組建大陸軍、籌集軍費、爭取盟友的支援和與英國談判等。雖然邦聯條款建立的國會既有立法權也有行政權,但是實際權力卻受到很多約束,財政開支包括招兵買馬、發行債券、向各州攤派軍餉等內政,以及與外國結盟和與英國談判締結和約的外交,都需經由13個原殖民地的議會同意。為此才召開了制憲會議,制訂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的美國憲法。
美國憲法文本於1787年9月17日由制憲會議代表籤字,隨即交付各個原殖民地表決批准。1788年6月21日,第九個州新罕布夏批准,憲法開始生效,總統選舉提上了日程。1788年9月13日,邦聯議會通過了選舉章程,要求各州舉行選舉,在次年元月份的第一個星期三(1789年1月7日),決定各自的選舉人團。前提是在那之前,該州已經批准了憲法。接下來的2月的第一個星期三(1789年2月4日),選舉人團成員在各自州議會開會投票,選舉合眾國總統。
1789年4月6日,在聯邦議會參眾兩院議員的見證下,各州的選舉人團投票結果解封。由於羅德島尚未批准憲法加入聯邦,紐約沒有及時推舉選舉人團人選等原因,只有10個州完成選舉程序。結果無黨派的華盛頓以全票69票當選總統。副總統由得票最高(34票)、來自北方麻薩諸塞州的聯邦黨人約翰·亞當斯擔任。
這次選舉、尤其是華盛頓的第二個任期之後,美國從聯邦黨人與反聯邦黨人開始的兩黨交替執政局面逐漸成形,即便出現一黨獨大的局面,延續時間也不會很長,總統選舉再也沒有人能夠拿到全部選舉人團的選票,華盛頓成為美國憲政歷史上唯一囊括全部選舉人團選票的總統。
後來只有一次,即1820年門羅總統在競選連任時,由於聯邦黨人分崩離析,他幾乎全票當選,只有一個選舉人團成員,新罕布夏州的聯邦參議員普勒墨(Plumber),把票投給了約翰·昆西·亞當斯。普勒墨自己沒有解釋他的做法,有人說他是希望人們知道昆西·亞當斯具備當總統的資格,更多則認為他是為了讓華盛頓永遠保持唯一全票當選總統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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