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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除夕),山東省平邑縣平邑街道同太村林某某家中5人被殺死亡,1人送醫後搶救無效死亡。經公安機關偵查,確認犯罪嫌疑人系劉某某(男,45歲,平邑縣保太鎮人),劉某某已於當日自殺身亡。目前,案件偵查及善後工作正在進行中。
【葉律說法】
1、大年三十發生這樣一家六口被殺的惡性刑事案件,幾乎是滅門慘案,真是駭人聽聞。有消息稱是因為被害人林某某方欠了劉某某6000塊錢。劉某某索要未果,還遭到冷嘲熱諷,於是產生了報復心理,對林某某一家人痛下殺手。
2、劉某某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選擇了在大年三十這一天,蓄意殺人,顯然是忍無可忍了。劉某某在作案之前,就想好了同歸於盡的後路,其犯罪動機很清楚,目的明確,具有非法剝奪他人性命的直接犯罪故意,涉嫌故意殺人罪。
3、本案系因經濟糾紛導致,雖然犯罪動機不是特別卑劣。但是劉某某故意殺害六人,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正常情況下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4、由於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劉某某畏罪自殺,因此其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最終要撤銷案件。因此,死者的近親屬(夫或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無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但是死者的近親屬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以劉某某的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作為被告,要求被告在繼承劉某某的遺產範圍內承擔民事侵權責任,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
5、新《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規定,除駕駛機動車犯罪外,附帶民事訴訟不判賠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也不行。而這兩項賠償金數額通常高達七八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但是該規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目前尚未生效。因此,死者的近親屬仍然可以主張巨額的死亡賠償金。
6、6000塊錢對於富足人士來說,可能不值一提。但是對於另一些人來說,這可能就是他們一年甚至幾年的血汗錢、救命錢,是他們的整個世界,而欠錢不還,無疑是把他們逼上了絕路。(消息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