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10時許,民警巡查發現吳某青在惠來縣岐石鎮某管區用四張鳥網捕獵野生鳥類,鳥網上當場查獲三隻活體野生鳥類。隨後民警在嫌疑人吳某青的住處相繼查獲了電子誘鳥器、捕鳥器(俗稱:腳套)以及一批疑似黑水雞鳥類動物活體、疑似林鷸鳥類動物活體和疑似黑水雞鳥類動物製品等涉案物品。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吳某青如實供述其於2020年8月底購買四張鳥網用於捕獵野生鳥類,共捕獲了約20隻疑似黑水雞鳥類動物活體、20隻疑似黑水雞鳥類動物活體和一隻疑似林鷸鳥類動物活體的犯罪事實。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via: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