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澳門不少地方開設夾公仔專門店,吸引不少市民光顧。事實上不難發現每到放學周末,都有不少年青人、學生流年在夾公仔店,早前有報導指這類活動或涉及到賭博成份或成癮,本人認為作為娛樂休閒活動,適量是可以接受,但若過度沉迷,則有機會影響到自己,甚至家人朋友,早於2019年香港曾有報導指有人因沉迷夾公仔而欠債累累。
另一方面,現時有不少地區認為夾公仔機存在「射倖性」,簡單來講就是「以小博大」,利用一定機率、僥倖來賺取財物或利益(但需要強調的是,「射倖性」只能說明行為帶有一點賭博、投機之成分存在,絕非全然屬於賭博),因此為保障消費者,都會要求設立「保證取物價」(俗稱「保底」的規定),若投幣達到保證夾取金額,便可直接領取設備內相同價值的物品。從本人所觀察,澳門不少夾公仔機都已設有「保底」的條款,但也有少數遊戲機沒有張貼相關條款,難免令人產生質疑夾公仔機是存在「射倖性」,投入過多成本亦未必換到相等價值的物品。
就著上述所提到的問題,朱愛前提出以下建議:
對於夾公仔機這類型電子遊戲機是否能定性為賭博,本人於2019年亦在會上向當局反映過相關情況,建議參考鄰近地區法律法規並加以分析,結合本澳實際情況完善相關經營活動的管理,例如是否須要求設立「保證取物價」條款,保障消費者。
本人早前收到市民反應,有夾公仔機舖人員為了吸引青年人遊玩,以記帳形式給學生玩夾公仔,雖然巡查人員到場未有任何發現,但本人認為當局必需加以巡察。同時家長亦應該藉著與子女傾談時,向子女灌輸正確的金錢觀及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