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違建,很多老百姓都覺得十分冤枉,老房子無證竟然成了違建?
現實中也不乏有些拆遷方打著拆違的名義進行壓榨,於是很多被拆遷人甚至談違建色變,其實大可不必,違建無論是字面意義還是從它的初心來說,就是違法建築,不過就是在實行過程中被有心人利用而已。
今天我們要說的就是這種正經違建,就是真違建。
這些違建一般侵佔公共場地、影響公共安全、損害公共利益、群眾反映強烈的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大到生命的犧牲,小到採光權的侵犯,真實的違建害人不淺。
山西臨汾塌房,造成29人死亡,福建泉州塌房,造成29人死亡,溫州塌房,造成22人死亡,一次次的重大事故還不能讓我們認清違建的侵害嗎?
興建違建之人,漠視法律和他人權益,為了一己私利一意孤行,配合拆違之人更是少之又少,不知道上面這些事故中的違建房主,面對最終這樣慘烈的結果做何感想。
不經相應的申請、審核、審批程序獲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權而在農村土地上建房的,屬於違法佔地、違法用地、私自改變土地使用用途的違法行為,可以向當地政府或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舉報。
可以撥打國土資源舉報電話:12336進行電話舉報;
也可以進行入「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網上信息平臺」進行網上舉報。
對於城市違建,可以向當地城建監察大隊舉報,或向當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規劃局舉報。舉報電話是12319。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九條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經依法批准並公布的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並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係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的要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者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受理並組織核查、處理。
對於當事人舉報後,面對相關部門不作為的行為,可以這樣做:
一、投訴。
當地執法局不作為,當事人可以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向本級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進行投訴。可以按照行政複議的程序和文件規定來規範處理。
二、起訴不作為。
例如可以起訴城管不作為,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城管是完全不查處還是查處了但沒有達到應有的效果,如果是因為違建人的不配合的話,就不能起訴不作為,只能由城管部門請求公安機關協助執法,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
對於違建的處理,通常是拆除、罰款或是其它行政處罰,對於侵犯他人權益產生民事糾紛的案件,當事人若協商不一致,可以起訴到法院進行判決。
對於那些佔用耕地、侵犯公眾利益的違建,對於那些加蓋擴建的餐館酒店,對於那些群眾深惡痛絕卻又無可奈何的違建,我們要堅決說不,這不僅關乎社會公平、公眾利益也與我們每一個個體有關,讓我們共同營造良好的社會秩序、法律環境,最後受益的是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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