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發布2019年第15號公告,2019年8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批准了19項安全生產行業標準,其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規範》為第1項,(目錄見附件),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規範》的出臺,對安全與保險的跨界又往前邁進了一大步,使得更多的從事安全同仁跨界保險,保險專業人士跨界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據。
現對AQ9010-2019《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規範》進行部分解讀。
一、對保險機構
1、保險機構有權委託相關機構為投保單位提供事故預防技術服務的各類機構, 包括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諮詢機構、 安全評價機構、 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 安全風險評估機構、 安全培訓機構、 註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和社會組織等。
2、保險機構每年至少為投保的煤礦、 非煤礦山、 危險化學品、 煙花爆竹、 交通運輸、 建築施工、 民用爆炸物品、 金屬冶煉、 漁業生產等高危行業領域大中型投保單位提供1次下列服務(二選一)。
(1)安全風險辨識、 評估和安全評價。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 安全評價和安全生產檢測檢驗, 提出風險防控措施建議, 發布風險預警信息。
(2)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開展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 提出隱患治理措施與方案。
二、對安全評價機構
安全評價機構可以利用自己專業技術優勢,受保險機構委託,為投保的企業做如下服務:
(1)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製作發放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資料, 舉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教育培訓。
(2) 安全風險辨識。
(3)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
(4) 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編制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方案, 制修訂安全管理制度, 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
(5)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和演練。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和效果評估。
(6) 安全生產科技推廣應用。組織安全生產技術交流研討, 推介安全生產科技成果和先進技術裝備。
(7) 其他有關事故預防工作。
三、信息系統要求
保險機構應建立事故預防技術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對事故預防技術服務業務數據、 費用臺帳、 制度標準、 服務檔案進行採集和存儲, 並支持政府相關部門、 投保單位、 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等不同類型的用戶按照授權對相關信息進行共享和查詢。
四、各方機會
保險機構應通過以下形式為投保單位提供事故預防技術服務:
(1) 依靠自身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
(2)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
(3) 聘請外部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
(4) 委託保險經紀人。
通過上述四個方面簡要分析,該規範出臺對保險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保險公司培養事故預防的專業的技術力量,同時也對安全評價機構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現有事故預防費沒有達到安全評價機構預期的情況,如何通過信息化手段批量為企業服務,提高服務效率,降低成本,最終實現投保企業、保險公司、第三方服務機構、政府及社會多贏局面。
據不完全統計,每年市場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容量為1000億-2000億,事故預防費用約為300億-600億,所以對保險機構、對安全評價機構既是機遇也是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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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以上2個圖片來源於應急管理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