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13時許,羅某某駕駛吉GC3***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吉G9***號重型倉棚式半掛車,在通遼市經濟開發區轄區沿省道310線由西向東駛至116公裡加940米處時,與同向行駛單某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相撞,致二輪電動車駕駛人單某某受傷,二輪電動車乘坐人朱某某當場死亡,雙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
事故主要成因之一為:單某某駕駛非機動車未讓行。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堅決杜絕亂騎行、亂穿馬路行為,特別是對於老年人群體,要增強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識,抵制交通陋習,安全文明出行,遠離事故發生。
方便快捷的電動車受到越來越多人的青睞,成為代步工具,一些老年人也加入「電動車騎行大軍」。但由於老年人各方面的生理機能已經退化,應對突發情況的能力較低,導致交通事故頻發。在我國發生的電動車交通事故中,60歲以上老年人的事故不佔少數。
在路邊行走時,大家經常可以看到一些騎電動自行車的老人無視交通信號燈,頭也不抬,直闖紅燈,有的則在機動車道上,與大客車、轎車並行,險相環生。至於在農村地區,老年人騎行電動車,隨意橫穿公路,更是危險。
1、視力、聽力存在問題的老年人最好不要騎電動自行車。兒女也要盡到勸導之責,給父母宣講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不能讓他們騎行那些超標的電動自行車,避免車速過快之後,導致意外發生。
2、老年人騎車時一定要控制好車速,尤其是拐彎經過路口、橫過公路時一定要減速慢行,仔細觀察之後再通行。
3、老年人騎電動車裝載物品時不要超載超寬超高,以免因重心不穩,車輛發生側翻。
4、老年人在騎行電動車中,如感覺身體狀況不能適應騎行要求,要堅持安全第一原則,不要駕駛電動車上路。
來源:通遼交警微發布
編輯:周玉欣、呂颯然
審核:韓玉、王秀、夏飛
新聞熱線:0475-8218330、8219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