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我遭遇了為人父母很頭痛的一件事情,為此我不得不尋求法律幫助解決。
我的兩個女兒Sophia 和 Lulu,一個已經23歲,一個也已經20歲了,她們今年夏天都在紐約工作。她們的計劃是今年夏天免費住在我們(是我們)在曼哈頓購買的公寓裡,那雖然只是個臨時住所,但那是我跟我的丈夫Jed用20多年的積蓄購買的。
在電話裡我跟我的其中一個女兒聊天。「我好激動,今年夏天可以在紐約市度過,我的好多朋友也會到這裡來。」我女兒高興的說道。
「我也是,我都等不及了。」我說。
停頓了好幾分鐘。
「等等,什麼?」她說「(今年夏天)你也要來這公寓?」
「什麼叫我也要來公寓?當然,我是要去紐約的公寓,那是我跟你老爸的公寓」
「但是你們住在紐哈芬市呀。」
我的腦袋要爆炸了。
我忽然明白我這一生也要成為一個佃農了。雖然兒女們理所應當的會得到父母的所有財產,即使是在西方,這也是不成文的理所應當的規定,但是這種感覺很不好,即使是父母和孩子之間也會產生矛盾!
幸運的是,我在耶魯教的就是合同法,我找到了解決辦法,我讓我女兒籤署了一個合同,這個合同是有效且合法的,這就是我起草的跟女兒的合同:
RENTAL AGREEMENT(租賃合同)
該公寓為Amy和Jed所有,而不是他們的女兒所有。
(Amy和Jed允許Sophia Chua-Rubenfeld 和 Louisa Chua-Rubenfeld在2016年6月1日到2016年8月1日期間使用他們在紐約的公寓,作為交換,Sophia Chua-Rubenfeld 和 Louisa Chua-Rubenfeld需要遵守以下不可撤銷的職責和條件)
1(只能佔用小臥室)
2(迎接Jed Rubenfeld & Amy Chua的到訪時要表現出發自內心的喜悅之情。)
3(每天都要鋪床,並不會為此吵嘴打架。)
4(永遠都不許說「Relax—it’s not a big deal.」)
5(在Jed, Amy或是其他親友到訪時,公寓裡邊的門還有公寓大門要敞開歡迎。床鋪要收拾好,衣服不能暴露在外人視線內,並無零食在地板上。)
6(如有客人到訪,舉止要尊重不能躺床上,要熱情歡迎客人,要在客廳與客人落座,並進行至少15分鐘的交流談話。)
7(友好對待我們的可愛的Samoyeds Coco 和 Pushkin,在這裡他們擁有著比Sophia 和 Louisa 更大的權利,如果他們到訪,要保證每天都要領他們去狗狗公園散步,每次要求30分鐘。)
8(如果Jed去市裡,每天保證每天買新鮮的橙汁放進冰箱。)
9(保證將枕頭放置在合適的位置,並及時擦玻璃。)
(另外,Sophia 和 Louisa還必須保證,不管是生病,宿醉,頭痛,工作或是心情不好(朋友或是自己)都不能免除兩人承擔以上責任和義務。)
(Sophia 和 Louisa同意如果他們有違反以上條款的事情發生,Amy和Jed有權利收回公寓或是禁止兩人進入公寓,並更換公寓鎖。)
IN WITNESS WHEREOF, the parties have duly executed this agreement.
_________________ Amy Chua
_________________ Jed Rubenfeld
_________________ Sophia
_________________ Lulu
我們四個人都籤了這份合同,之後我們相處的都還好。我有足夠的信心對天下的父母們說,如果你也有正在成長的孩子,你也可以試試這個辦法。至少在美國,法律條款還是很有效力的。我和Jed今年夏天最後一次出現在公寓裡的時候,公寓冰箱裡滿滿的都是橙汁,主臥室根本看不出有用過的痕跡,我們的女兒發自內心的歡迎我們的到來。
事實上,父母永遠無法脫身,即使孩子已經20多歲了,你還是要不斷地做權衡。我是不是問的太多了?問的太少了?是不是我們太強勢,對他們要求太高了?還是我們太挑剔了?如何才能教導他們給他們做好榜樣去追求幸福快樂有意義的生活?
最後,作為父母的當然希望能回到過去,將孩子擁抱入懷,跟他們度過自己的餘生。
但是我們永遠也回不到他們的孩童時代,還好我們有合同!
Amy Chua,耶魯法學教授,代表作《虎媽戰歌》。
美國高中生原創翻譯,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