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熱夏季
大功率耗電設備高速運轉
電費可是蹭蹭蹭上漲
「每月的電費都要乘以30倍,
相當於電錶顯示用1度電,
我要付30度電的錢,
這麼高的電費哪個都承受不起。」
近日,江陽區藍田街道天遠時代天街一商戶鄭女士向記者反映,她4月入駐天遠時代天街以來,每月收到的電費繳費通知單上都在電錶顯示數字上乘以30倍收取電費,攤下來每度電費超過了30元,如此高額的電價讓她非常不解。
從繳費通知單上可以看出,管理公司按電錶度數乘以30倍收取電費
鄭女士說,她在天遠時代天街租賃365平方米商業用房用於培訓教學場地,今年4月開始裝修。天遠廣場校區與白招牌校區經營面積差不多,那邊每月平均用電量300多度,而天遠廣場校區5月連空調都沒有開,電費就達700度。考慮到電費貴,6月平常就只開了前臺一個燈,另外還有近半個月外出學習,教室都沒有用,這樣節約電費還是達到300度。
鄭女士出示了6月繳費通知,顯示6月15到7月14日所用電費明細如下:上月電錶底數為44度,本月止數為54度,本月總共用電10度乘以30,本月電量300度,繳費303元。
鄭女士表示,學校今年5月1日才開業,當初在籤訂的租賃合同上對電價沒有任何約定,如果早知道電費要乘以30倍,肯定不會選擇在此辦校。
其他商家是否用電量都要乘30倍呢?天遠時代天街二樓一家奶茶店店員說,搞不清楚這裡的電價是咋收的,每個月收的單價都不一樣,至於乘以30倍的依據是什麼也不清楚。店員稱,第一個月他們電費只有500多元,第二個月就增加到1200元,6月電費達到1400元,「大家都認為電費收得太高並向物業進行反映,物業解釋說是使用了互感器的原因,但這個說法太專業了,大家也不懂」。記者走訪發現,並不是每個商家電費計算方法都要乘以30。在一樓的育貝兒母嬰店,記者看到她提供的6月繳費單上顯示,本月用電171度,單價0.92元,共收取電費157元。
同樣是租賃一家商業管理公司的場地經營,為什麼電費的計量方式不一樣呢?
記者隨後找到天遠廣場的管理單位——瀘州銀湖商業管理有限公司,辦公室一名姓李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公司負責人不在,什麼時候回來不確定。李先生說,據他了解的情況是天遠廣場用電屬於商業用電,因此比普通居民住所的電費高一些。之前也曾有公寓的商戶向相關管理部門反映電費貴的問題,公司相關負責人也曾做出相同的解釋,但市場上仍存在不少商戶對此不理解。
當記者詢問在用電量乘以30倍是怎麼得來的,李先生強調這涉及到電錶互感器等專業知識,自己無法做出專業解釋,讓記者諮詢專業電工。他表示,公司收取的電費絕對沒有問題。
瀘州銀湖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向商家收取的電費是否合規呢?瀘州供電公司配電運檢室(江陽)書記陳忠才回覆說,天遠廣場商業綜合體供電方式是由瀘州供電公司總表供電,供電部門只按總表收費,總表之後的損耗由各分表進行分攤。
對於商家提出按30倍收費是否合理的問題,陳忠才說,經營戶首先應該弄清楚自己使用的電錶是否安裝了電流互感器。陳忠才解釋,電錶的額定電流有一定限度,當用戶用電負荷太大,電錶的額定電流無法滿足,才需要加裝電流互感器。如果經營者對計量有異議,供電部門可以安排專業電工協助客戶現場查看。如果經營者的電錶確實加裝了互感器,還要看安裝的互感器的變比是多少,如果加裝的電流互感器變比為150/5,其倍率就是30倍,表示在電錶上顯示用1度電,而實際用電量為30度,所以電錶上記錄的電量還需要乘以互感器倍率,才是實際用電量。
老鐵們,對此你怎麼看?
川江都市報記者 方霞
責編 湯頌 劉篤梅 編輯 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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