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人人都懂的道理,
居然還是有人以身涉險、甚至以身試法!
8月起至9月5日,
泉州高速交警部門共查獲涉酒駕違法行為112起!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
有人竟用這個東西來自測酒精含量,
以為不會超標!
結果卻害了自己!
記者從泉州高速交警支隊了解到,為維護轄區高速公路道路秩序,8月以來支隊大力開展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至9月5日共查獲涉酒駕違法行為112起,其中「隔夜酒駕」查處數量居多,醉酒駕駛違法行為多發於凌晨。
9月4日晚上7時許,泉州高速交警五大隊攔停一部閩DVN***號小型越野車進行檢查,並對司機使用酒安測試儀進行酒駕篩查,發現司機陳某酒精含量為12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後經抽血檢測,結果顯示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4.43mg/100ml,確實涉嫌醉駕。
面對這樣的結果,陳某可是有口難辯,他說他出門前才自己測了下,確認沒問題才開車上路的。原來陳某系廈門某汽車檢驗鑑定機構老闆,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關於酒、醉駕測定標準,可是萬萬沒想到竟被山寨貨挖了坑。據悉,出門前陳某通過自己網購的「酒安測試儀」測試自己體內酒精含量只有18mg/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20 mg/100ml算酒駕駛),確認沒問題後才開車出門的。
還有下面這個關於酒駕的案例,
希望大家看過之後,
更能以此作為警示!
9月2日晚上10時42分,在泉三高速省新(南安北)匝道處,有一輛車牌號為閩CR6xxx黑色轎車大燈突然熄滅,停了下來,正在開展統一行動的民警發現後便前去盤問。
當民警敲開車窗後,一股濃濃的酒味撲鼻而來,民警讓司機下車配合檢查,司機夏某拒絕配合、態度惡劣,幾度暴力抗法,最終4名民警合力將其制服。
在對夏某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後,民警發現夏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141mg/100mL,涉嫌醉駕違法行為。執法期間,夏某幾度聲稱自己是大學生,不能被查處,被民警嚴厲教育後,態度才緩和下來。
原來,夏某已經畢業未再進行繼續教育,目前已參加工作,因正值開學季,夏某前去某高校和發小相聚小酌,結果喝多了,但「初生牛犢不怕虎」就開著車上了高速。
民警將夏某送至司法鑑定中心提取血樣備檢,檢驗結果顯示夏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2.58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為了讓各位看官更直觀地認識到酒駕的危害性,交警部門製作了「酒駕成本清單」,速速來圍觀!
條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看看還有哪些影響
↓↓
條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
再次提醒!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切記喝酒不開車!
領導說了!
您點一個 ,
小編的工資就漲2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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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東南早報
記者:林志安 通訊員 林阿敏 尤泳堯 林曉軍
編輯:趙志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