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劉女士在嘉興佰捷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興佰捷」)租了一輛車,押金4000元,租期3天,租金另外算。
雙方約定,自汽車歸還之日起,20個工作日之內將押金歸還給顧客。前提是車輛不產生違章,如果產生,處理違章的相關費用顧客負責。
10月22日,劉女士將沒有任何違章記錄的車歸還給了嘉興佰捷。
後來過了規定的時間,租賃方也沒有收到劉女士租用車輛的違章信息,按道理租賃方應該將4000元押金退還給顧客。然而,劉女士左等右等,就是沒有等到押金,問了嘉興佰捷,對方答應馬上退還。
「跟黃總聯繫很多次,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後天,不知道推了多少次,就是沒有一次兌現。」劉女士說。
到了11月23日,看到嘉興佰捷依然沒將押金退還給自己,劉女士不得不進行反映。
11月24日下午,記者來到位於嘉興市會展路的嘉興佰捷,當時接待室和辦公室有一名女子和一名男子。女子稱,自己不知道此事,要找裡面的男子。裡面的男子得知訪客來意後給負責人黃總打了電話。
後來,黃總在電話中對記者說,自己不知道此事,如果沒有違章的話肯定很快就將押金退還給顧客。「這樣,如果沒有任何違章,下個星期一肯定將押金退還給她,放心吧。」。
當著記者的面,工作人員查了一下,確定劉女士租賃的車沒有任何違章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