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進了看守所和監獄就不一樣了,這兩者的羈押對象基本都是觸犯了《刑法》的犯罪分子,等待他們的都是法律的嚴懲。而在監獄和看守所這兩處犯罪分子集結的地方,即便他們都在為自己曾經犯過的錯誤,進行懺悔、贖罪、改造,可在眾多的犯罪分子構建的這個獨特的小天地中,同樣也有不平等和歧視出現。至於哪些罪犯最被人看不起?主要有以下三種:
首先是最遭人唾棄的強姦犯,之所以連罪犯都看不起他們,主要是因為這種犯罪實在是太低級,太不應該,人的生理需求可以理解,但是這都在可控制的範圍之內,連這個都解決不了,還因這種事情犯罪,本身就該被人鄙視,所以這種罪犯進入看守所後,一般都是是非常沒有地位的。
其次則是小偷,一方面是因為小偷在監獄裡也很不老實,可能會繼續偷東西,所以在服刑人員的名聲不好;另一方面和我國的傳統思想也有關,小偷小摸這種行為從古至今都受人排斥,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私人物品,所以不管是在社會上,還是在監獄裡,小偷都很不受人待見。(圖文來源於網絡,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