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份到現在,各地電力安全事故頻發。再次給我們的安全生產敲響了警鐘,可是為什麼事故案例周周學,可還是要出事故呢?到底問題出在哪兒,大家有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
網友A稱:出事了都是違反安規,安規編制的還真是全面!博大精深的安規,真正掌握的有多少人?為什麼不反思一下,現在執行的安規是不是有什麼問題?安規是讓人執行保證安全的,現在的功能好像是用來定罪的!
網友B回答:兄弟,不是安規有問題,是執行中有外在因素,幹擾安規的執行,同業對標就是執行安規的攔路虎,大家聽過什麼叫同業對標嗎?排名次,搞得縣公司各項指標來排名。那領導怎麼辦,只有全力以赴盯指標,那三違就必然出現了,沒辦法,要保指標不後退。安全工作只有做好四個字『落實到位』。可是當今電網企業有哪個單位做的到,幾乎為零。
其實小編認為,安規沒錯,錯就錯在我們的某些領導,要供電可靠率、要停電指標、要限期完成,動不動就拿考核出事。也錯在某些承包商老闆,要趕工期、要節約成本、包裡要多賺點錢等等這些不確定的因素,導致了很多同行只能聽老闆的,聽領導的,因為不聽話要被扣工資。所以就導致了事故案例隨時學,事故還是隨時發生。當然也不排除某些人存在僥倖的心理,比如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等,這些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
安規本來就是用生命換來的,現在卻成了各單位用來定罪的法寶,這個問題值得反思!同樣是為人民服務,為啥電力人就是違章死有餘辜呢?或許我們可以在調查違章的同時,給死者一個光榮的稱號,讓死者能夠含笑九泉,同時也讓死者家屬能夠感到一絲絲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