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偷、不搶、不用996
用身份證辦電話卡/銀行卡出租、出售
即可月入幾千
天下竟有這樣的好事?
近日,保山的一對夫妻楊某和蘇某就通過這樣的方式賺了1000元,他們是怎麼知道這種賺錢的法子的呢?這事要從去年的11月份說起。
2020年11月份,2人在微信上認識了一名叫「強子」的男子。
「強子」告訴夫妻倆,只需要把他們的銀行卡出租再幫忙去銀行取錢,就能輕鬆賺千元。兩人一合計,有這好事,於是接受了「強子」的僱傭。
賺錢的流程很簡單,由「強子」將錢通過手機銀行轉帳到夫妻2人的農業銀行卡,再由夫妻2人到龍陵縣勐糯鎮農業銀行取現金,最終將現金交由「強子」,其中每取一萬元現金,夫妻2人非法獲利40元人民幣。
2020年11月至今,夫妻2人以代取款的方式幫助「強子」共取款20餘萬元人民幣,從中非法獲利1000餘元人民幣。
要知道,在當前銀行卡和第三方支付帳戶實名制日趨嚴格的情況下,僱傭他人開設銀行卡並綁定網上銀行、第三方支付帳戶後,再收購、租用這些銀行卡,提供給犯罪團夥使用的黑灰產業發展壯大,是嚴重的違法犯罪!
近日,保山警方持續深化「斷卡」行動,1月20日上午,龍陵縣公安局接到了濟南警方的協查通報,立即展開調查,並於當日11時許在龍陵縣勐糯鎮將犯罪嫌疑人楊某、蘇某抓獲,為「斷卡」行動再添戰果。
目前,楊某、蘇某2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10月10日,全國正式開展「斷卡」行動,對出租、出售、販賣銀行卡、電話卡行為予以嚴厲打擊、整治和懲戒。
1.「斷卡」斷的是哪些卡:
銀行卡:個人銀行卡、對公帳戶、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帳戶。
手機卡: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和物聯網卡。
2.「斷卡」行動打擊對象:
「兩卡」買賣鏈條上的四類團夥
3.如何懲戒:
5年!5年內銀行卡網絡支付功能受限!
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機卡、銀行卡或支付帳戶,且被用於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造成損失的失信用戶,實施只保留1張電話卡、1張銀行卡,5年內不得辦理手機卡入網業務、5年內不得新開帳戶、暫停非櫃面業務、支付帳戶所有業務的懲戒措施。
對存在監管過失的銷售渠道、代理商,停止經營資格,依法追究責任。
4.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罪名: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
1、不能賣卡!絕不能把銀行卡、電話卡出租、出借、出售給他人,不做犯罪分子的「幫兇」。否則將會影響到個人徵信,還可能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請務必慎重對待自己的個人信息,切勿貪圖小利因小失大。
2、身份證有遺失經歷、前期手機卡或者銀行卡有異常情況的人,一定要及時去查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手機卡或者銀行卡的存在,以免被當做「違法犯罪嫌疑人」進行打擊、懲戒,影響個人生活。
來源:昆明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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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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