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大陸,我們把為愛舉手的溫暖舉動稱為「獻血」,而在臺灣,有一個同樣溫暖的暱稱為「捐血」。雖然我們有著不同的文化背景,但捐和獻,都在表達著同一種愛的方式,只因,我們都有著一顆溫暖利他的心。
在臺灣,臺中捐血中心曾針對2,017位捐血人(捐全血及分離術血小板) 執行《民眾捐血動機調查分析》問卷調查。結果發現,捐血人持續捐血的主要因素依序為:1、捐血是一件正確的事; 2、相信捐血有益健康 ;3、聽到需要血液。從上述的研究可知:捐血人的捐血動機主要是「利他主義」(altruism),表示無償捐血及捐血救人之觀念,已普遍深植人心。
在中國大陸,以上海為例,熱血暖申城的例子並不罕見,「感謝您挽救我的生命」作為愛的種子,在血液中心在各個區域陳設的愛心獻血屋、獻血車等得到了溫暖的回應。前來獻血的民眾都是抱著利他的無償心理,希望自己的血液能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從網上預約、現場填報、體檢查驗、採血休息以及紀念品發放等,每一個場景都充滿了溫情。
然而,儘管民眾滿懷愛心,但並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獻(捐)血❤
臺灣對於是否淘汰捐血人的獻血資格非常謹慎,這可能與臺灣人群的年齡結構有關。臺灣各捐血中心對B肝表面抗原、C肝抗體、梅毒檢測不合格的捐血人實行半年後復檢的制度,半年後復檢合格則可以繼續捐血,若仍不合格,則永久淘汰獻血資格。
臺灣十分注重捐血人篩選,每個捐血點進門處的醒目位置都會擺放這樣的宣傳海報「誠實捐血行動」及「提醒您,不是每個人都能捐血」,使捐血人在捐血之前能夠自我篩選;在捐血人捐血之後,都會發放一張「良心回電」,使捐血人主動告知有危害血液安全的行為,並廢棄所捐血液。
我國有關法律規定,18-55周歲的健康公民,男性體重≧50公斤,女性體重≧45公斤,可以參加獻血。患有傳染性肝炎、結核、梅毒、愛滋病及心臟病、精神病等疾病的人士禁止獻血。此外,存在血液安全高危行為的,如性濫者、同性戀者、嗜毒品者不宜獻血。」
血檢之前,貼心的血液工作者還會對每位獻血者進行健康問詢,符合獻血條件的愛心人士才能進入到下一步環節。總之,您能獻血,除了您具有仁愛之心外,還說明您身體健康。
血液是生命的泉源,亦是人類中最珍貴且無私傳承的生命禮物,若你願意奉獻出一天當中僅十二分之一,甚至更短的時間,就可能幫助一個因大量失血而生命垂危的傷者,或一個因血小板缺乏而存在嚴重出血風險的患兒,你的愛心可以讓他/她的生命得以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