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晚上10點多,一輛山東日照籍半掛車違法停在G1522常臺高速公路(嘉紹段)往台州方向127公裡左右的高速公路導流帶上。
高速民警在現場進行簡單詢問,駕駛員說自己因走錯路線所以違法停在導流帶上,民警隨即帶駕駛員至王店東收費站處作進一步處理。
高速交警嘉興支隊三大隊民警王國海介紹,當時駕駛員出示了證件,民警發現證件質地粗糙,駕駛員講話也吞吞吐吐、神情緊張。
據了解,駕駛員出示了一本A2準駕車型的駕駛證,姓名為「謝某濤」。民警之後要求駕駛員再出示其它有效證件,駕駛員支支吾吾並向民警求饒。
民警見駕駛員還不出示證件,便告知他如再不出示則要對車輛、人員採取強制措施。沒想到駕駛員說了這麼一句話↓↓↓
大家都是中國人
都是中國人跟你違法有什麼關係?
是中國人就不能處罰你了?
最終,駕駛員承認了這本駕駛證有問題,於是就拿出了身份證。民警對比駕駛證上的信息,只有照片是同一個人,其它信息完全不同。身份證上顯示的名字為「張某波」,41歲,山東莒縣人。駕駛員說,自己身份證上的信息才是真實的信息。
張某波交代,最早自己持有B1駕駛證,2014年底因交通違法被降級為C1駕駛證,今年又因駕駛證累計記分達36分被交警部門暫扣。為了繼續開車跑運輸,他就將「謝某濤」遺留在車上的駕駛證中的照片更換了自己的照片。
張某波因準駕不符、使用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違法行為,被高速交警採取了扣留機動車的強制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條: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路浩
編輯:思悅
通訊員:陳嶸、王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