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
不少人都有過衝紅燈的經歷,
「紅燈亮起之前,只要我
車前輪衝過線
就不會被監控抓到 」
闖紅燈時的心有餘悸在平安通過馬路之後開始變得模糊,
真正讓人印象深刻的往往要等到事故發生之後。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晉城市交警三大隊轄區內發生的
兩起因機動車闖紅燈造成的交通事故。
2019年6月17日
2019年6月17日10時35分許,李某駕駛的黑色小轎車晉EXXXXX 沿澤州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書院街紅綠燈路口,闖紅燈駛過時與王某駕計程車車晉ETXXXX沿書院街由西向東行駛至澤州路左轉彎相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李某因不按信號燈行駛造成本次事故的發生,承擔全部責任。
2019年6月21日
2019年6月21日10時47分許,張某駕駛晉EXXXXX白色小型轎車沿鳳臺街由西向東直行行駛至鳳西崗,闖紅燈過程中與李某駕駛晉EXXXXX公交車沿鳳臺街由西向東行駛至鳳西崗紅綠燈處左轉彎的公交車相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張某闖紅燈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
紅燈短暫,但是生命長久。為了您平平安安地出行,請您不要闖紅燈,珍愛自己的生命,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也對他人負責。
供稿:慄鈺玲 馬雪函
排版:張逸凡(實習生)
責編:郭 婧
審核:孔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