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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價格高、技術門檻等限制,VR的發展並沒有達到很多人的預期。於是,AR成為了業內新的熱點,尤其是在2016年已經有了《Pokemon Go》這種現象級大作的前提下,不少遊戲開發商也紛紛入局,比如Next Games以及Ketchapp都在做新的AR遊戲。
為此,蘋果和谷歌也分別推出了ARKit以及ARCore,蘋果甚至在App Store專門列出了AR分類,Magic Leap公司前不久還拿到了5億美元融資。那麼,AR的潛力到底有多大?它到底只是智能機的一個附屬功能,還是可以成為獨立的新平臺呢?從多名業內人士的觀點來看,似乎更多人傾向於把它當作一個實現玩法的特殊手段,AR眼鏡/頭盔想要成為普及型的設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觀點一:只是手遊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
Tribeflame公司CEO Torulf Jernstrom:我認為AR只是手遊的一種表現形式,通過《Pokemon Go》已經被證明了,當你剛開始玩的時候的確很有趣,但是你一天能玩幾次呢,每天都能玩嗎?而且AR遊戲的場景是有些限制的,比如擁擠的火車裡和車水馬龍的大街上,玩這些遊戲都有很大的隱患。
我非常希望這個看法是錯誤的,並且希望Next Games等公司的AR遊戲成功。
一旦AR設備可以做到輕量級,我認為它就有希望成為主流,達到介於谷歌眼鏡和微軟HoloLens之間的水準,但這還需要很多年才能實現。
PlayStack產品經理Aaron Ludlow:我認為主流媒體對於《Pokemon Go》存在很大的誤解,當然,AR功能是很好的,而且在有趣和奇怪的地方使用也能給人們帶來搞笑的結果,但這個遊戲真正核心的玩法是LBS。
即便是沒有AR玩法,它仍然可以是一個很成功的手遊,但如果把LBS玩法去掉,這款遊戲絕不會達到這樣的高度。
我本人對一些優秀的AR遊戲體驗印象深刻,還有一些比較實用的AR應用,比如宜家商店的App。蘋果的ARKit為大多數的開發商開放了大門,讓之前沒有想過做AR遊戲或者應用的人可以入場。我覺得AR是有市場的,但關鍵是要做到易用和便捷,當然,如果AR如果能夠配合其他平臺,而不是完整獨立體驗的話,可能在商業方面會有更多機會。
觀點二:《Pokemon Go》的成功主要是IP+LBS
Big Ideas Machine共同創始人John Ozimek:最主要還是取決於AR玩法能否給和新體驗增加一些東西,但同時又不能影響玩法。《Pokemon Go》就是在最大的遊戲品牌之一的基礎上做了非常不錯的LBS玩法,ARKit對於遊戲開發商們來說只是多了一個選擇,並不意味著能夠讓其他遊戲做到同樣的成功,因為《Pokemon Go》背後還有重量級IP《口袋妖怪》。
我在自己的iPhone上也體驗了幾款AR遊戲,它們看起來也非常不錯,但隨後的體驗卻讓人很痛苦,因為我必須擺好位置才能達到遊戲裡的要求,而且視野以及攝像頭問題都會影響體驗。
我的兒子體驗過一個AR遊戲,在餐桌上出現一條龍的做法很有趣,但這也只持續了5分鐘,隨後他便意識到實際並沒有多大意義。目前我所見過最好的AR應用都是工具類應用,所以,和其他新技術一樣,比如觸屏輸入、陀螺儀、加速器以及3D等等,他們都只是一種實現方式。
Forward Reality公司的William D.Volk:我認同《Pokemon Go》的成功原因有兩個方面,一個是《口袋妖怪》授權,另一個是LBS玩法。AR也很不錯,但它並不是最主要因素,2000年代早期的時候DoCoMo手機網絡上也出現過成功的LBS遊戲。如果沒有重量級IP授權,AR遊戲能否複製成功呢?我覺得,如果能夠做到給遊戲增加價值並且讓它只能通過AR功能來實現。
我還認為LBS玩法對於一些AR遊戲是有很大價值的,但抄襲《Pokemon Go》的做法可能是比較愚蠢的,更大的問題在於,AR眼鏡能否做到和普通佩戴的眼鏡一樣輕薄方便。可能數十年後,智能機有希望被這樣的智能眼鏡所取代,但仍然有很大的差距。《Pokemon Go》對於AR和LBS遊戲而言可能並沒有過多的影響,但儘管如此,我仍覺得這款遊戲的成功讓人們知道了AR是有潛力的。對我而言,判斷AR潛力最大的問題在於品牌對於用戶的影響力,《Pokemon Go》是一個能夠直接應用到粉絲們生活中的遊戲,讓《口袋妖怪》的很多粉絲可以通過手機實現一些他們想要的玩法,很多人都是希望通過手機抓到所有的精靈。
Lunagames公司CEO Richard Hazenberg:長期來看,我認為AR更適合應用到大量遊戲中,短期來看,VR和AR都適合作為市場營銷和特定類型的應用,我認為最簡單易用的AR可能會收穫大量下載,在App Store裡的很多零售應用也可以利用AR功能,比如家具、書籍等等,但真正達到被大眾接受,還有很遠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