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大連13歲男孩蔡某某殺害10歲女孩王某一案有了新的進展,蔡某某的父母於今日在《大連日報》對其登報導歉。
道歉內容稱:「一定會按照判決賠償,就算砸鍋賣鐵,做牛做馬我們也會盡全力賠償,我們知道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的孩子給淇淇的父母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我們不敢求得淇淇父母的原諒,我們真心道歉,我們也代表孩子再次對淇淇和淇淇的家人們說聲對不起"
今天中午11時36分,受害者淇淇的母親賀美玲在微博上就這封道歉信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對於這封遲來的道歉信,淇琪媽媽並不接受。因為在事發後蔡某某的父母沒有一句道歉,也沒有一分錢的賠償。她要看到道歉的實際行動,而不是用幾句話來矇騙全國人民。
女童琪琪的全家還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為了上訴夫妻二人無力經營水果店,交給孩子舅舅打理,而大。兒子心情十分抑鬱,變得沉默寡言,學習成績直線下降。
琪琪母親認為13歲男孩蔡某某當時意識明確,主觀很清晰,騙取10歲的琪琪信任後,將她帶到家中,因為提出過分的要求,被女方拒絕,蔡某某拿出廚房的刀,痛下毒手,7刀不可能是不小心!而且他還將孩子放在灌木叢中,曾跑去詢問琪琪爸爸孩子找到了嗎?主觀意識特別清醒。
蔡某某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14周歲,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被判進入少管所,收容教養3年,將來他放出來,雖然對學業工作有影響,但他的生活還是會繼續,過著普通人的小日子,而琪琪的家人永遠失去了她,太不公平。
「我女兒的遺體現在還沒有火化,現在關於蔡某某父母是否包庇等還沒有調查結果,等一切結果都水落石出後,我們才能處理女兒的後事。」賀美玲表示。
2019年10月20日,大連13歲男子蔡某殺害10歲女孩王某,並拋屍灌木叢。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對蔡某某實施收容教養,期限為3年。隨後,遇害女孩家屬對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
2019年8月10日,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復庭宣判,被告蔡某偉、莊某傑(男孩父母)於判決生效之日內十日起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向原告王某章、賀某玲(被害女孩父母)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1286024元。
但是,蔡某某父母因未履行法院判決結果,被強制執行後仍拒絕配合法院,被法院採取司法措施拘留15天,並將其房屋進行拍賣,但是一直無人競拍。第二次拍賣,價格從114萬元降至100萬元,希望有人競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