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導,高雄一名從事遠洋漁業捕魚工作的59歲黃姓男子,本月7日作業完畢跟隨漁船返回島內。依照島內的規定,他必須在居家隔離14天,一直到21日才可以正常外出。
但是黃某7月17日的凌晨3點多,竟然與朋友一同出現在了一間舞廳之內,這一行徑被警察執行擴大臨檢盤查時發現並對他進行情況的核實,核查後查出他違反了居家隔離的相關規定,當場便被移轉至區內的警察局進行調查裁罰。
這起違反居家隔離相關政策的事件發生在7月17日的凌晨3點左右,高雄的新興分局執行容易滋事場所的擴大臨檢勤務時,在七賢二路的一家舞廳包廂內,盤查到這名黃姓男子,發現他被註記為「居家隔離」中的人士,但是卻身處於公共場所。
在檢查過程中,這名黃姓男子全程連口罩都沒有佩戴,而且與他在同一空間內的所有人員也均沒有佩戴好口罩。現場的服務生一聽到警察說,這名男子目前是屬於需要居家隔離的人士,個個都神情慌張,連忙將口罩拿出戴上。
島內警方表示,本案查獲的這名黃姓男子,在現場的錄像搜證數據等都已經整理齊全,並已經通報新興區公所循民政系統,報請衛生機關依法對其裁罰。
高雄市衛生局也立刻做出裁罰決定,依照島內相關條例的最高財罰標準,將會重罰這名黃姓男子100萬元的新臺幣(約等於20多萬人民幣)。
在目前沒有有效的疫苗和針對性藥物的背景下,全社會做好封閉式管理、群眾配合進行居家隔離是最好也最有效的防控手段。各地陸陸續續的還在發現一些輸入性的病例,現在正在排查這些病例。
同時也可能會有一些本地被感染的二代病例出現,這些病例有一些可能已經發病了,被篩查出來了,還有一些可能就混雜在正常的公眾群體之中,所以現在採用這種封閉式的管理方式,最主要的目的,第一保護好自己,避免被感染;第二,通過這種措施可以很快地篩選出來出現症狀的感染者。」
群眾進行居家隔離時,應保持良好心態,注意個人和家庭衛生,並積極配合社區工作人員開展工作。對於居家隔離來說很重要的一點,首先是要調整心態,待在家裡就是對全社會的疫情防控在做出自己的貢獻。
如果確實在家期間沒有任何症狀,還是要配合社區的安排,定期報告身體狀況,同時要注意營養,注意休息,特別是要開窗換氣,要注意一些家具的消毒。如果一旦出現了發熱、呼吸道症狀,這個時候,第一時間還是要通知社區的管理人員,要及時地送到發熱門診,進行相關的篩檢甚至是轉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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