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纏五年,「南北」露露的江湖恩怨仍在上演!而承德露露此番再起訴,矛頭直指的是公司曾經的兩大核心人物。
文 | 阿木
今日(4月7日),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承德露露」)在其官網發布重大訴訟公告,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書》([2020]冀08民初25號),關於公司訴王寶林、王秋敏等與公司有關的糾紛一案已被受理。
資料顯示,1997年至2010年,王寶林擔任承德露露董事長職務,為公司法定代表人;1997年至2014年,王秋敏擔任承德露露董事、總經理,2014年至2016年,任公司原公司副董事長一職。
承德露露稱,二被告利用擔任原公司核心管理人員的職務便利,於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間,以承德露露的名義,秘密與關聯企業露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後更名為霖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露露集團公司」)、汕頭市高新區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下稱「露露南方公司」)以及香港飛達企業公司籤訂《備忘錄》、《補充備忘錄》等關聯交易 合同。以上文件的籤訂,直接損害承德露露及其廣大投資人的利益。
承德露露在公告中指責王寶林、王秋敏存在的六大違規行為:
1、王寶林與王秋敏不經資產評估作價程序,不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決定,以「零元」對價向露露集團公司轉讓承德露露持有的露露南方公司的 51%股權及實際控制人地位;
2、王寶林、王秋敏隨後擅自決定放棄露露集團公司對露露南方公司平價增資的機會,放棄國有產權的控股地位,使香港飛達企業公司以85%的持股比例控制露露南方公司;
3、王寶林、王秋敏擅自以不公平不合理的價格條件授予露露南方公司無限期的商標、專利許可使用權,給予露露南方公司以「露露」字號作為企業名稱的權利,根本損害原告核心智慧財產權的完整性及其巨大市場價值;
4、王寶林、王秋敏擅自分割鐵罐裝露露杏仁露飲料的零售市場,把長江以南八個省份的市場永久分割給露露南方公司,禁止露露股份公司進入,根本損害了露露杏仁露零售市場的完整性與統一性,並因此使露露南方公司與露露股份公司展開同業競爭;
5、王寶林、王秋敏擅自決定由露露南方公司獨家生產利樂包裝型露露杏仁露飲料、獨家壟斷全國的銷售渠道,禁止原告生產與銷售;
6、王寶林、王秋敏擅自決定露露南方公司業務壯大後,由露露股份公司回購香港飛達企業公司持有的露露南方公司的股權,實現露露南方公司實際控制人的資本增值。
據此,承德露露請求法院確認二被告上述行為構成公司董事實施的損害公司利益的關聯交易,並判令賠償公司直接經濟損失1.08億元。其中,商標侵權損失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後的商標侵權損失另行計算。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1月6日,承德露露曾發布重大訴訟進展公告,披露了公司與露露南方公司商標糾紛案的二審判決。根據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該案涉及的《備忘錄》、《補充備忘錄》均被認定有效,露露南方公司使用「露露杏仁露」這一商標合法有效。對此,承德露露表示將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搜索18611183071或長按識別二維碼即可添加知產小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