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王某等19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2021-02-21 保定檢察

保定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5年10月以來,被告人王某經被告人楊某瑞傳授其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名義,將抵押人房產過戶至自身名下,再將房產二次抵押賺取利益的方法後,在楊某瑞利用其職務便利提供幫助下,先後夥同被告人張某洋、韓某傑共同實施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套路貸」犯罪行為。2016年6月,王某指使被告人張某冬帶人夥同被告人劉某等到望都縣冀中軸瓦有限公司以非法拘禁的方式索要債務,以此事為標誌,劉某與王某團夥結為一體,初具黑社會性質組織雛形。2017年初,為了攫取更大的經濟利益,劉某、王某合作開辦了專門進行「套路貸」的債無憂公司,逐步形成了以劉某、王某為組織、領導者,以楊某瑞、張某洋、韓某傑、張某冬、王某剛、張某為積極參加者,以崔某偉、盧某、郭某學、崔某亮、陳某佳、趙某昭、王某1、徐某龍、程某、陳某剛、龐某芳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2018年初,為躲避法律制裁,該組織多次更改辦公地點和公司名稱,並改變犯罪手法,大肆實施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為名的「兩頭騙」詐騙行為。該犯罪組織通過長期有組織地實施「套路貸」、「兩頭騙」、為他人非法索債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非法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該犯罪組織多次採用暴力、威脅或者滋擾、糾纏等「軟暴力」手段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在以保定城區為中心,輻射周邊的區域形成重大影響,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

另指控劉某、王某等19名被告人尚有八十餘起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王某等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通過有組織的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已分別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詐騙罪、騙取貸款罪。根據各被告人所犯罪行,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部分被告人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各界群眾三十人參加了旁聽。

相關焦點

  • 【最新】吳忠郭金髮等52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2月13日上午,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郭金髮等52人涉黑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及各界群眾近200人旁聽了宣判。    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郭金髮2011年10月25日刑滿釋放後,拉攏被告人白明濤、馬亮、楊東發等多人,逐步形成了以郭金髮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郭金髮自稱該組織為「哈氏集團」,組織成員接受郭金髮的指揮並稱其為「哈哥」「大哥」,有組織地在吳忠市利通區及周邊地區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共計實施尋釁滋事17起,毆打23人,致10人輕傷
  • 畢節13人涉黑案二審公開宣判
    2020年9月24日受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委託畢節市七星關區人民法院對上訴人查某、張某等13人涉黑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庭審現場畢節市七星關區人民法院一審查明,被告人查某為獲取非法利益,自2013年12月刑滿釋放以來,以其朋友關係、地緣關係為紐帶,籠絡被告人張某、李高某等人成立
  • 鄭國良等17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12月31日,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鄭國良等17人涉黑案,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等,數罪併罰,依法判處被告人鄭國良有期徒刑十九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6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部分並處財產刑。
  • 高江等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2019年10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高江等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罪進行公開宣判。該案涉案被告人21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被告人17人。
  • 馬軍等人涉黑案二審宣判
    ↑  向上滑動瀏覽全文近日,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馬軍等人涉黑案二審宣判。(2019年11月23日馬軍等人涉黑案一審庭審現場)馬軍等人涉黑案件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榆林地區兩級法院審理的又一起重大涉黑案件。
  • 郭金髮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掛牌督辦的吳忠市郭金髮等52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於2月13日上午在利通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 龍海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黃某輝等十八人涉黑案件一審宣判
    日前,由龍海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黃某輝、黃某祥、白某彬、鄭某生等十八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
  • 夏磊等15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10月17日,全椒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夏磊等15名被告人涉黑案進行公開宣判,首犯夏磊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
  • 景泰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首例涉黑案
    2019年11月25日,景泰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範常紳等2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 一審公開宣判
    2020年12月17日,包頭市昆都侖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金龍等34人涉黑案進行公開宣判。2007年成立包頭市天誠元典當有限公司後,以該公司為依託,在合法典當業務的掩蓋下,非法吸收公眾資金,規避限制、逃避監管,以公司員工個人名義長期向社會不特定人非法高利放貸。
  • 陸川法院開庭審理趙孟等19人涉黑案……
    今天(12月17日),趙孟等19人涉黑案一審在陸川開庭審理……今天上午,陸川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趙孟等19
  • 方城縣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等涉黑案件
    2020年10月10日,河南省南陽市方城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某某等10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以及與此相關聯的張某等13名被告人尋釁滋事等犯罪一案進行了宣判
  • 掃黑除惡|柴桑法院:47人團夥涉黑案一審宣判,「黑老大」獲刑20年!
    7月23日,柴桑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黃某訓等47人涉黑勢力犯罪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 劉文杰(綽號:大肥)等35人涉黑案公開宣判!
    點擊上方藍色字 關注【通遼團爆料】案件卷宗699本「線上+線下」兩地遠程庭審判決書長達30餘萬字     2020年10月27日下午,科左中旗人民法院依法對劉文杰(綽號大肥)等3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 【公開宣判】馬興國等18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審宣判,最高獲刑25年
    4月18日上午,銀川市賀蘭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馬興國等18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因被告人數較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通過遠程視頻庭審系統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家屬和社會各界幹部群眾 61人旁聽了宣判。(寧夏日報記者 張濤 圖片由自治區高院提供)
  • 張峰等7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
    近日,米脂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峰等7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並對公安機關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非法財產和違法所得,明晰權屬和財產性質,依法作出相應處置。
  • 「錢寶案」一審公開宣判!
    今天,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對被告人張小雷集資詐騙案宣告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小雷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億元
  • 呂光洋黑社會犯罪線索徵集;公開宣判三起涉黑涉惡案件
    來源:長春交警近日,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主嶺市人民法院分別公開宣判3起涉黑涉惡案件。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捍東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捍東以白城市鴻揚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為依託,先後糾集閆軍、呂志鵬等8人,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籤訂虛假借款協議」「肆意認定違約」「虛假訴訟」等手段非法佔有他人財物;準備砍刀、扎槍、鎬把等作案工具,採用拘禁、毆打、威脅、侮辱被害人或威脅、滋擾其親屬等手段強行索債。
  • 金湖法院宣判一起18名被告人涉黑案
    點擊上"藍字"關注我們     開設賭場,聚眾鬥毆,殘害群眾,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對當地社會穩定造成威脅……9月29日,金湖法院宣判一起
  • 楚雄州一縣法院公開宣判納志東等33人涉黑一案
    牟定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納志東等33人涉黑一案2020年4月22日,牟定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納志東等33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妨害作證罪一案依法公開宣判,對被告人納志東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搶劫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