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宜賓一家燒臘店店主給我們2323444打來電話,說有商家惡性競爭,在網絡上詆毀他們的店鋪,而且已經不止一次了,為了解具體情況,記者找到了當事的雙方。
讓記者沒想到的是,雙方剛一見面,沒說兩句話就吵了起來。無奈,記者只好進行雙方勸阻。
隱約中記者聽出來了,他們是親戚也是競爭對手,都開了燒臘店,一家名為「詹記筠州燒臘」,有7家連鎖店,另一家名為「筠州燒臘」,在金帝莊園附近有一家店面,此次矛盾源於8月份的一份外賣訂單。
「詹記筠州燒臘」店老闆詹先生告訴記者:「 別人顧客是我們顧客點單點錯了,點到他們家去了, 顧客就評論說:這家不是詹記啊,我的天很難吃,歷史上最難吃的燒臘 ,不知道怎麼形容。結果那家商家就回覆:她的滷菜沒有任何添加劑和色素,詹記的肉顏色很好看,吃多了會得癌症……」
網絡回復發生在8月,在網上停留了2個月之久,10月底時才被詹先生的同事無意間發現,這讓詹先生很是惱火。
詹記筠州燒臘老闆詹先生介紹說:「 我們的店子是自己的營業執照,小作坊都是辦了證的,還有肉的檢驗報告,所有供貨商,送鹽的,這是送肉的合格證,所以說,她在網絡上惡意詆毀我們,她純粹是靠她的隨口之話就說出來了,但大家顧客就以為是真的。」
據詹先生回憶,同樣的事件之前也發生在他們的另外一家店鋪,是一家人所為,甚至還鬧到了派出所。
「詹記筠州燒臘」店老闆詹先生說:「原來有一次是在零距離上面就詆毀過我們,就說我們用老母豬肉、死豬肉、瘟豬肉之類的,網上有上萬的點擊,第一時間就是報案,本來是要拘留他的,我們還是想著他小,給他機會。」
最後,該事件以發布人刪帖、網絡道歉、當面道歉告終,沒想到,時隔兩年再次發生。
記者:問一下,這個評論是不是你發的?
筠州燒臘老闆:是我發的
記者:當時為什麼要這樣發呢?
筠州燒臘老闆:因為肯定是他們找的人,我又沒有點著他們的名字說,我只是說詹記 。
記者:當時也算是有堵氣的成分在裡面?
筠州燒臘老闆:是
記者:只是想把評論影響消除,對不對?姐姐可不可以把評論刪掉
筠州燒臘老闆:可以刪啊,就在那裡你刪啊,但是我沒影響你們
記者諮詢律師後了解到,網絡誹謗是誹謗罪的一種表現形式,是指藉助網絡等現代傳播信息手段,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檢察院明確「網絡誹謗」入罪標準,即謠言被轉發超500次可判刑。
來源丨酒都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