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適當提高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在市級以上醫院住院(含門診特殊病種)的報銷比例,市級醫院報銷比例將由50%提高至60%,市外醫院報銷比例由40%提高至45%;
其次,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將在現有基礎上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即費用6萬元至12萬元報銷65%,12萬元至20萬元報銷75%,20萬元至50萬元報銷85%);
再次,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住院(含門診特殊病種)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疊加保險補助後,個人負擔部分(不分政策內外)按其負擔程度高低給予分段累加補助,即個人負擔達到 0.5 萬元後,0.5萬元至1萬元部分(含1萬元)補助40%,1萬元至3萬元部分(含3萬元)補助50%,3萬元至6萬元部分(含6萬元)補助 60%,6萬元至10萬元部分(含10萬)補助70%,10萬元至 20萬元補助80%(年度內給予補助的個人負擔部分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最後,對乳腺癌、胃癌、結腸癌、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等13種重大疾病患者在定點醫院實行按病種付費集中救治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疊加保險補助後,個人負擔剩餘部分將全部兜底支付。
患者胡某2017年度在閩東醫院住院實際醫療費用120000元,其中範圍內費用100000元,基本醫保報銷29600元,大病保險報銷24000元,醫療救助報銷10000元,疊加保險補助6400元,合計報銷70000元,報銷比例58.33%,個人自付比例41.67%。
按新出臺補充保險政策:基本醫保報銷35520元,大病保險報銷26000元,醫療救助報銷10000元,個人負擔補助23088元,合計報銷94608元,多報24608元,報銷比例78.84%,個人自付比例21.16%,下降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