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是神經科最常見的疾病之一,no no,應該是神經科最複雜的疾病之一,各種發作類型、各種癲癇症候群是不是已經讓你心力交瘁?但是,這還不是最難的,面對「五花八門」的抗癲癇藥物,是不是才真的體會到什麼是「累覺不愛」?
如何選藥?選哪種藥?藥物間相互作用有哪些?「完美主義」的你是不是總在追求要給患者最好的抗癲癇藥?然而,世上並沒有理想的抗癲癇藥,我們需要做的是學會如何選擇最理想的抗癲癇藥。
今天我們為大家梳理各類抗癲癇藥物(AEDs),希望對大家有些許幫助,如果你還有什麼用藥高招,歡迎在評論處留言分享。
表 1 臨床常用抗癲癇藥物種類
表 2 根據癲癇發作類型的選藥原則
表 3 根據癲癇症候群的選藥原則
(1)根據發作類型和症候群分類選擇藥物,同時還需要考慮共患病、共用藥、患者的年齡及其患者或監護人的意願等進行個體化;
(2)如果合理使用一線抗癲癇藥物仍有發作,需嚴格評估癲癇的診斷;
(3)由於不同抗癲癇藥的製劑在生物利用度和藥代動力學方面有差異,為了避免療效降低或副作用增加,應推薦患者固定使用同一生產廠家的藥品;
(4)儘可能單藥治療;
(5)如果選用的第一種抗癲癇藥因為不良反應或仍有發作而治療失敗,應試用另一種藥物,並加量至足夠劑量後,將第一種用藥緩慢地減量;
(6)如果第二種用藥仍無效,在開始另一個藥物前,應根據相對療效、不良反應和藥物耐受性將第一或第二個藥物緩慢撤藥;
(7)僅在單藥治療沒有達到無發作時才推薦聯合治療。
何時減藥、停藥是患者從治療開始就非常關心的問題,也是臨床醫師非常難回答的問題。現有證據顯示:
(1)患者在藥物治療的情況下,2~5 年以上完全無發作,可以考慮停藥。
(2)患者經較長時間無發作,仍然面臨停藥後再次發作的風險,在決定是否停藥之前應評估再次發作的可能性。腦電圖始終異常、存在多種發作類型、有明顯的神經影像學異常及神經系統功能缺損的患者復發率顯著增加,應延長服藥時間。
(3)不同的症候群預後不同,直接影響停藥後的長期緩解率。如兒童良性癲癇症候群 1~2 年無發作就可以考慮停藥;青少年肌陣攣癲癇即使 5 年無發作,停藥後的復發率也很高; Lennox-Gastaut 症候群可能需要更長的治療時間。
(4)停藥過程應該緩慢進行,可能持續數月甚至 1 年以上。苯二氮卓類和苯巴比妥的撤藥除了有再次發作的風險外,還可能出現戒斷症候群(如焦慮、驚恐、不安、出汗等),所以停藥過程應該更加緩慢。
(5)多藥聯合治療的患者每次只能撤掉一種藥物,並且撤掉一種藥物之後,至少間隔 1 個月,如仍無發作,再撤掉第二種藥物。
(6)如果在撤藥過程中出現發作,應停止撤藥,並將藥物劑量恢復到發作前的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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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中國抗癲癇協會. 臨床診療指南: 癲癇病分冊 (2015 修訂版). 人民衛生出版社.
2. 中華醫學會神經病學分會腦電圖與癲癇學組. 抗癲癇藥物應用專家共識. 中華神經科雜誌.2011,44(1):56-65.
3. 丁晶, 汪昕. 癲癇診療指南解讀. 臨床內科雜誌. 2016,33(2):142-144.
4. 孫玉衡, 唐澍. 成人抗癲癇藥的合理應用策略. 中國社區醫師.2011,3:13.
編輯 | 陳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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