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3月4日),在美點蛋糕北湖店選購了一款一磅的法式慄子蛋糕,跟小朋友高興回家!
晚上九點,小孩鬧著要吃蛋糕,打開蛋糕準備插上蠟燭,幸福感瞬間被蒸發,這蛋糕明顯吃不了啦!先拍照為證!打該店電話號碼,可一直無人接聽!
在小孩的要求下,還是移去水果和奶油切分了蛋糕,整個過程心情都被這蛋糕搗到了谷底,還打開了遠程電視視頻給老人看!還一邊向客人解析為什麼會買到這樣的蛋糕!當晚11點還給美點客服QQ留言說明的問題,並請求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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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400電話聯繫到美點客服,對方收到圖片後,讓店長聯繫我,說可以全權負責此事。遂把問題向她反映,店長反映;
1.因開年不就師傅不夠用,此蛋糕為澳門(街)店師傅前一天製作;後來轉入該店作樣品(未入冰櫃);
2.生日蛋糕存冰櫃保質期限一般為兩天,(我進店時此蛋糕並未擺放在冰櫃,出於對美點品牌信任加上抱著小孩未仔細檢查蛋糕)
3.蛋糕生產製作一般不標生產日期和食用期限,
4.不想把事情鬧大,但是也不想按程序走,說向領導申請,然後就沒有了然後!
5.不想給上頭老闆知道內部解決,所以申請10倍賠償金事情過不去。
6.辦事效率不高,領導不夠重視,跟店長一來二去幾輪電話又去向上級申請,終究因沒有話語權,未能解決問題。
幾點建議:(向店長重申)
1.一開始電話我就詢問你此事能否行使決定權,沒有決定權不要跟我談,談到最後你還是沒有解決問題,或者說領導見這樣的問題多了,以為我是來敲詐的!我申明我真不是來訛你的,我行使法律賦予我權益,你盡你的本職/義務。
2.蛋糕有沒有質量問題,我們都不好說,只有第三方質量監督部門可以下定論,我封存的部分你願意檢測我可以提供,反正我購買的產品他沒能給人很好的色相和應有的味道。
3.我相信還有很多跟我一樣買到過期蛋糕的事情發生,我希望此例是最後一列,對你們有要求才對你們投訴索賠,說明我作為消費者還在乎你這個品牌。
4.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魔鬼和天使,你沒有及時處理我的訴求,決定了這篇帖子的敘述。
5.去年此時石戶米粉在南寧市開年關張,該老闆做的決定你不用操心,相比來說,我更想知道你們老闆的決定。如果他連我的要求都否定,那麼他的態度比去年石戶的還要惡劣!
6.一個企業要強大,就要守法經營,而不是出了問題找理由,然後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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