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適用範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從事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以及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實施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可與監督管理,均適用《辦法》。
(二)關於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等級劃分及資質認可主體
《辦法》規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等級分為甲級和乙級兩個等級。甲級資質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認可及頒發證書,乙級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認可及頒發證書。
(三)關於對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技術服務行為的要求
《辦法》明確要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責任制,明確相關負責人的管理職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相關技術服務活動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如實記錄技術服務原始信息,確保相關數據信息可溯源;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專業技術人員應遵守相關行為規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建立技術服務檔案並對技術報告相關信息進行公開等。
(四)關於加強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事中事後監管
《辦法》規定資質認可機關應當對其認可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在資質認可有效期內至少進行一次評估檢查,重點檢查資質條件保持和符合情況。評估檢查可以通過能力驗證、現場核查等方式開展。縣級以上地方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雙隨機、一公開」的規定,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從業機構的事中事後監管,並在對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過程中,加強對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延伸檢查。
(五)關於現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有效期的銜接
《辦法》施行前已經取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的,資質繼續有效,其中資質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到期的,有效期延至2021年4月30日。
文件下載:
(1)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
(2)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