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公益林補助款匯入原小組長帳戶
村民要求退款遭拒 當地林業站稱「沒辦法」
于都縣寬田鄉石馬村中心組原組長肖勇,在擔任村民小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國家補給村民的2007年至2014年共計10845元公益林補助款佔為己有。今年8月底,在當地派出所的介入下,肖勇退還了7100元補助款。不過,肖勇堅決不退還2015年至2017年的5000多元公益林補助款,理由是寬田鄉林業站匯到他的帳戶上,讓村民去找林業站要款。
10月6日,接到村民電話後,贛南日報暗訪小組前往實地採訪獲悉:石馬村中心組29戶村民共有的108.8畝公益林,從2007年開始,每年國家都給予了資金補助。但是,2007年至2014年共計10845元公益林補助款匯入肖勇的個人帳戶後,肖勇沒有把錢發放給各戶村民。去年2月16日,石馬村人民調解委員會介入調解後,肖勇同意在去年12月20日之前退款,結果退款期限已過,肖勇以各種理由不予退款。此後,村民們數次到寬田鄉林業站和財政所反映,但肖勇仍拒絕退款。直到今年8月底,當地派出所決定採取強硬措施,肖勇才退還了7100元補助款。有村民表示,剩餘款除去肖勇堂兄弟4人應得數額後所剩不多,可以不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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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讓大家氣憤的是,2015年發現肖勇侵吞公益林補助款後,村民已告訴寬田鄉林業站工作人員,肖勇不再擔任石馬村中心組組長,往後公益林補助款不要再匯入肖勇帳戶,並提供了新的帳戶。今年8月,村民到寬田鄉財政所查帳發現,2015年至2017年中心組的公益林補助款,寬田鄉林業站仍匯入了肖勇帳戶,共計5000多元。隨後,村民們找到肖勇要求退款。肖勇卻聲稱:「我沒當小組長了,補助款是林業站匯到我帳戶上的,不關我的事,你們找林業站要去。」
村民們認為,舊款才追回,現在又多了一筆新款,這是寬田鄉林業站失職所致。於是,村民們找到寬田鄉林業站站長李北京,希望他出面找肖勇要求退款,或給出一個退款的期限,結果得到的回覆是「錢在肖勇的口袋裡,他不退款我也沒辦法」。採訪中,有村民透露,寬田鄉林業站不僅不去催肖勇退款,還暗地告訴肖勇「籤了字的就退(指通過調解的),沒籤字就不要退」。
10月8日上午,暗訪小組致電寬田鄉林業站了解情況。李北京稱,他沒有權利讓肖勇限期退款,只能敦促。對於村民們質疑林業站失職,將2015年至2017年的公益林補助款匯入肖勇帳戶,李北京稱,村民可以走法律程序,隨即以「我有事」為由掛斷了電話。
江西明理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培強認為,各級林業部門應加強對公益林補償資金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對截留、擠佔、挪用、抵扣或造成資金損失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和處分。因此,寬田鄉林業站應履行資金使用管理的監督職責,依法要求肖勇將公益林補助款返還村民。(暗訪小組)
來源:贛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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