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車的光明街坊可能都試過
自己的親朋好友說要借車
關係好不會拒絕就只好借了
但是借車其實有很大風險
稍有閃失分分鐘攤上過百萬的賠償
我可以開車送你,但不借車!
借車給朋友而出事故,
這樣血淋淋的例子真是數不勝數!
我們必須明白:
別人不借車給您不是小氣,
是這車咱借不起啊!
誰也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
我們唯一做得到的是預防。
石家莊欒城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輛寶馬x6越野車不知什麼原因,突然高速衝上河堤,飛躍洨河,在空中翻轉180°後,車底朝上,車頂向下,直接拍在了對岸的河堤上,車體幾乎扁平,車內四人殞命。
而更悲劇的是,駕駛人並非車主,屬借用,原車主已近崩潰。由於肇事者已經死亡,車主不但要自行承擔車輛的損失(基本報廢),還需承擔4名乘客的死亡賠償金,借車借出幾百萬的官司。
遇到這樣的事,後悔當初已經晚了,這輩子被自己的無知害慘了,家人也要跟著一起備受折磨。
2015年7月,河南周口一位市民,飯局上將車借給朋友開去接人,朋友因酒駕釀下1死3傷的慘禍。肇事司機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獄8年,而借車給他的車主,因草率借車之舉同樣對事故發生應承擔責任,車主被法官判決與肇事司機連帶承擔近60萬元的賠償。
把車借給喝酒的人駕駛,保險公司不會賠你一毛錢,這是罪上加罪,自己釀下的苦果,用一輩子的代價來償還。
湖南都市頻道報導——藝人郭彪
把自己的沃爾沃S60借給朋友去化龍池,
借車人酒駕+超載+超速
飛下十二米浦沅立交橋……
四死兩重傷ICU搶救…
駕車人已死
郭彪面臨700萬以上的經濟追償……
這個車就借的夠給力的啦~~~
這世間~唯獨老婆和車不能借也~
也有將車借給朋友當婚車,結果出了事故,新郎新娘還索求巨額賠償的……
「儘管網上的一些傳言並沒有法律依據,但外藉機動車時應當謹慎是沒有錯的。」河南大進律師事務所謝亮律師說,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自己的機動車最好不要外借。
「即使關係親密的親戚、朋友之間借車,為了避免日後的麻煩,也不妨籤訂一個協議,對雙方的行為如借車人不得飲酒駕車、不得隨意轉借進行約束。」謝亮說,「比如車主把車借給一個有駕照的朋友後,這個朋友又把車轉借給了一個沒駕照的人,結果發生了交通事故,如果有協議證明車主不知情,車主就不用承擔相應責任,但如果不能證明車主不知情,就比較麻煩了。」
如果非要借車一定要籤訂一份協議!
如果非要借車一定要籤訂一份協議!
如果非要借車一定要籤訂一份協議!
不要因為是朋友就不好意思籤署協議,籤訂借車協議能夠更好地維護借車雙方的相關利益和責任,避免事後扯皮不清。當然借車人可以主動提起籤協議,既顯誠意又能不讓朋友過於尷尬。
是時候展示我們「一本正經胡說八道」的能力了!再遇到借車的,可以這麼說:
總之,不管你借什麼東西
哪怕是借給別人金錢
千萬不要盲目把自己的愛車借給身邊的朋友
除非是你的父母家人
或者說你最信賴的人
這也是一種原則
在沒有經濟實力的情況下
這種責任你是擔不起的!
各位光明人一定要牢記在心!
趕緊告訴身邊人